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人民檢察院辦理了福州市首例督促收繳耕地佔用稅案件,針對耕地佔用稅征收不到位的問題,督促相關部門依法追繳稅款。
2021年4月,倉山區人民檢察院在審查黃某某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一案中發現,福州某物流有限公司存在未經審批、非法佔用耕地15. 891畝用於停車場建設,但未繳納耕地佔用稅的情況,致使國有財產流失,損害國家利益。倉山區人民檢察院於4月14日決定立案調查,並進行實地走訪調查,查明案件事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法》相關規定,相關部門負有對區域內耕地佔用稅稅款及滯納金征管的法定職責,但對福州某物流有限公司不按時繳納耕地佔用稅的行為,未依法催繳也未進行相關行政處罰,存在怠於履職情形,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損害了國家利益。
2021年4月15日,倉山區人民檢察院向相關部門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其依法征收福州某物流有限公司欠繳的耕地佔用稅,並對轄區內其他生產建設單位進行摸排,依法催繳未繳和少繳的耕地佔用稅。相關部門收到檢察建議后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對福州某物流有限公司進行約談,掌握其違法違規情況。2021年4月27日,福州某物流有限公司主動申報耕地佔用稅370791.75元,4月28日入庫耕地佔用稅370791.75元。
在倉山區人民檢察院的推動下,相關部門擬建立耕地佔用稅信息共享機制和工作配合機制,定期接收轄區耕地佔用稅涉稅信息,以便及時征收耕地佔用稅。
目前,倉山區人民檢察院正探索建立多部門聯合加強耕地佔用稅征收工作的相關機制,力求全面清查未依法繳納耕地佔用稅的情況,督促相關部門履行稅收征收管理職責,確保稅款應收盡收,切實保護國有財產。(陳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