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發揮零售藥店“哨點”作用,進一步推動疫情各項防控措施落細落實,禾山街道、禾山市場監督管理所近日開展聯合檢查行動,督促轄區零售藥店加強對疫情防控藥品,尤其是退熱、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類重點藥物的管理,對購藥人員做好實名信息登記。
藥店須協助顧客登記信息
今年5月中旬,福建省藥監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四類藥品”零售監測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所有藥店強化企業主體責任,持續安排人員提醒進店人員戴口罩、測體溫、掃張貼碼﹔要主動協助購買退熱、止咳、抗病毒、抗菌素類藥品(簡稱“四類藥品”)人員掃碼“購藥小程序”信息登記上傳,對無法掃碼、紙質登記購買“四類藥品”的信息,也要事后錄入購藥登記小程序。
“按照省、市市場監管部門要求,各藥店在銷售‘四類藥品’時,還應充分發揮執業藥師及駐店藥師的藥事服務作用,詳細問詢購藥用藥者情況,對可疑症狀者應及時勸導其前往公立醫院就診並向屬地市場監管所報告。”禾山市場監管所執法中隊中隊長高振宇表示。
四類藥品不得網上銷售
為落實相關規定,禾山街道、禾山市場監管所近日對轄區內的大中小型商超及藥店開展檢查,督促藥店工作人員把好“入門關”,堅決制止未戴口罩者進入,同時做好藥品銷售登記工作。
在湖裡區鐘宅西路一帶,檢查人員對兩家零售藥店進行了突擊檢查。在落實進店人員戴口罩、測體溫、查驗健康碼等疫情防控措施方面,藥店都做得比較到位﹔對藥店在落實“四類藥品”購藥實名登記方面的欠缺之處,檢查人員均一一指出。
結合檢查,執法人員還進一步指導藥店經營者簽訂《落實疫情防控規定承諾書》,督促其以“四類藥品”為重點,確保留存處方的來源真實可靠,嚴防出現因藥學服務不到位而導致疫情防控出現漏洞隱患﹔按照“線上線下一致”原則,疫情防控期間不在網絡上銷售退熱、止咳類藥品,自覺維護藥品網絡銷售秩序。(廈門日報記者 陳泥 通訊員 孔凡潔 薛藝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