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點題整治”校外培訓機構

2021年06月08日14:32  來源:人民網-福建頻道
 

日前,福建泉州市教育局召開全市校外培訓機構整治工作推進座談會,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泉州市教育部門將聯合相關部門“重拳”出擊,治理違背教育教學規律和青少年成長規律的行為,督促校外培訓機構規范辦學,加快推動解決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過重問題,保障全市中小學生健康全面成長。

座談會上,各縣(市、區)教育局重點圍繞校外培訓機構整治與管理、培訓資金監管和消防審驗問題等方面進行了交流討論,豐澤區、晉江市、安溪縣等教育局分別針對本區域開展校外培訓機構整治工作的經驗和做法進行了交流發言。會議要求,務必將貫徹落實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精神作為當前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主動擔責作為、加強協調督辦,打好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攻堅戰。

據泉州市委教育工委書記、市教育局局長黃世界介紹,根據省、市紀委“點題整治”通知要求,市教育局結合黨史學習教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和市委“再學習、再調研、再落實”活動,開展3個“點題整治”項目,包括“整治校外培訓機構不規范問題,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整治校園周邊違規租售、寄存手機等亂象,淨化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城區中小學課后服務覆蓋不足問題,著力解決家長接送后顧之憂”。

其中,“點題整治”校外培訓機構突出問題專項行動由市教育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民政部門、住建部門聯合開展。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壓實屬地主體責任。

各有關部門對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分類指導整治:一是証照齊全的。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如語文、數學、英語等)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對象、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審核備案並向社會公布﹔規范培訓合同﹔加強培訓機構資金監管工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要立即關停整改。

二是無証無照的。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証、也未取得營業執照,但具備辦理証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要指導其依法依規辦理相關証照,職能部門加快審批辦學許可証、辦理營業執照﹔對不符合辦理証照條件的,要依法依規立即關停取締。

三是有照無証的。雖領取了營業執照,但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証的校外培訓機構,具備辦証條件的,要指導其辦証,職能部門加快審批辦學許可証﹔對不符合辦証條件的,要責令其在經營(業務)范圍內開展業務,不得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培訓,一經發現超范圍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培訓,要依法依規立即關停取締。

目前,各縣(市、區)教育部門會同民政、人社、市場監管等部門對本轄區內的校外培訓機構進行調查摸底,針對存在的問題列清單。6月中旬起,各縣(市、區)對問題清單,統籌精准提出整治整改措施,並於8月下旬完成整治整改任務。9月,各縣(市、區)加強組織巡查,及時發現校外培訓機構管理存在問題並進行通報。各主管部門要常態化開展督查,及時發現問題並督促整改。對問題清理整治不到位的部門單位,將實行問責機制。(曾聰虹 李禮星)

(責編:吳舟、鐘巧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