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福建省調整職工醫保繳費基數上下限

2021年06月16日09:56  來源:人民網-福建頻道
 

據福建省醫保局消息,2021年7月1日起,福建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月繳費上下限基數將調整。按照福建省統計局公布的2020年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73517元計算,確定2021年福建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8379元,下限為3676元。

據了解,調整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基數上下限,是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13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福建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閩政辦〔2019〕29號)精神,減輕企業負擔的一項重要舉措。

從2019年5月1日起,福建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計算口徑,由原來按當地上年度職工(城鎮非私營單位)月平均工資的60%-300%確定,修改為暫按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300%確定。

若按原政策以2020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年平均工資88149元計算,月繳費基數上限為22037元,下限為4407元。

按2020年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73517元計算,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8379元,下限為3676元。

計算口徑修改后,月繳費基數上限下降了3658元,下限下降了731元。預計2021年將為全省參保單位減輕職工醫保繳費負擔約20.9億元,減負人數約292.33萬人。

(責編:陳楚楚、鐘巧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