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設立省級政府投資基金
福建省財政廳近日出台《福建省級政府投資基金設立方案》,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設立福建省級政府投資基金,優化整合省財政出資設立的政府投資基金,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發揮政府投資基金投資帶動作用,合力引導和推動福建省產業和實體經濟發展。
省財政廳牽頭組建省級政府投資基金。按照“母基金+子基金”管理架構,省級基金作為母基金,省級財政已出資設立的基金作為子基金,由母基金承接子基金的財政出資權益。
省級政府投資基金規模暫定為100億元,全部由省財政出資。擬整合的基金包括:福建省企業技術改造基金、福建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引導基金、福建省現代服務業產業發展基金、福建省海西養老產業投資基金、福建省鹽業發展股權投資基金以及福建省文化產業發展投資基金,省級財政合計出資43.24億元。
上述6隻基金,由省財政廳按照政府投資基金分類治理情況,對繼續存續的基金,在尊重出資人意願的基礎上,依法依規開展相關工作,按照“成熟一個,整合一個”的原則整合注入省級基金。注入省級基金的基金,原則上不改變原有簽訂的協議、合同和投資項目,以保持基金平穩運行。
省級政府投資基金設立后,根據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各隻子基金項目投資進度和實際用款需要,通過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公共財政預算安排和基金投資收益分配等方式,建立常態化的省級基金資金補充機制。基金存續期限10年,遇特定情形可提前終止。
省級政府投資基金將圍繞數字經濟、海洋經濟、綠色經濟、閩台融合、海絲合作等領域,助力福建省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超越,重點支持五個方面發展——支持創新創業,引導社會資本投資福建省處於種子期、起步期等創業早期的企業﹔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改善企業服務環境和融資環境,激發企業創業創新活力,增強經濟持續發展內生動力﹔支持產業轉型升級和發展,引導社會資本增加投入,有效解決產業發展投入大、風險大的問題,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資源優化配置﹔支持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創新公共設施投融資模式,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進入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加快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和水平﹔支持其他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省委、省政府鼓勵的投資方向。(記者 王永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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