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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 福建省內地居民婚姻登記可“全省通辦”

2021年10月19日08:06 | 來源: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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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滿足人民群眾對婚姻登記服務便捷化、智能化需求,福建省民政廳日前出台《關於開展福建省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全省通辦”的通知》,明確在全省開展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全省通辦”。新規自2021年11月1日起實施。

通知明確,“全省通辦”適用於省內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即將男女一方或雙方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本省的內地居民結婚登記,由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放寬到由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補領婚姻登記証和涉港澳台、華僑及涉外國人的婚姻登記不在此次“全省通辦”范圍。

當事人選擇在一方經常居住地申請辦理結婚登記的,除按照《婚姻登記條例》規定需要提交的証件外,還應當提交一方當事人經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証。

“開展婚姻登記‘全省通辦’可以解決長期在外工作、學習、生活的群眾回戶籍地辦理結婚登記不便的問題。”省民政廳有關負責人提醒,在結婚登記“全省通辦”過程中,婚姻雙方當事人要親自到現場,帶齊証件材料,盡量錯峰登記。(記者 潘園園)

(責編:吳舟、陳藍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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