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建“無紅包”醫院 福建衛健部門加大暗訪和舉報線索調查力度
人民網福州10月27日電 (錢嘉禾)今年4月,福建省衛健委印發《關於開展創建無“紅包”醫院活動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創建無“紅包”醫院活動,全省189家二級以上公立醫院積極響應,加入第一批創建無“紅包”醫院行列。6月,15家省屬醫院集體挂上“無紅包醫院”的牌子,並公開監督舉報電話和相關鏈接接受群眾監督。
福建省衛健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活動開展至今,福建各地開展學習教育培訓5525場,共計培訓33萬人次,開展宣傳活動390場,開設宣傳欄789個,發送廉潔行醫微信、短信133647條,張貼標語、播放視頻5164條,宣傳典型事跡、先進人物1971人次,回訪出院病人75萬人次。
據了解,福建省創建無“紅包”醫院共分為三個階段,其中4月至6月宣傳發動,7月至8月自查自糾,9月至12月整改提升。
其中,9月到12月,福建各級衛健部門加大暗訪和舉報線索調查力度,明察暗訪違規收受“紅包”、回扣等行為。對經查實的科室和人員,依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理﹔各醫療機構對照問題和薄弱環節,按期完成整改,健全無“紅包”醫院長效機制﹔同時,總結提煉創建經驗,對創建成效突出的單位適時予以通報表揚,並可授予創建“無紅包”醫院活動優秀單位牌匾,使醫務人員的好風氣、好形象在人民群眾心中扎根。
按《通知》要求,在完善機制處理方面,醫療機構要指定專門部門受理登記醫務人員上交的“紅包”、回扣。對一時無法拒收的“紅包”,應在24小時內上交醫院指定部門,或替患者繳納醫藥費用,並及時告知患者。逾期不上交的,視同違規收受“紅包”。
在完善出院回訪方面,各醫療機構要將出院病人回訪調查與滿意度調查相結合,每個住院病人出院后1個月內必須開展調查回訪,將“是否收取紅包”作為重點回訪內容。福建省衛健委將繼續開展二級以上醫院滿意度調查工作,細化“紅包”專項調查內容,將其列入醫院評價重要內容。
在暢通投訴渠道方面,各級衛健部門、醫療機構應建立暢通、便捷的投訴渠道,在醫療機構顯著位置公布投訴處理程序、地點、接待時間和聯系方式,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統一受理包括“紅包”、回扣問題在內的投訴舉報。
在建立責任追究機制方面,在福建省衛健委委托第三方開展公立醫院滿意度調查、紅包專項調查和收到日常投訴舉報中,1年內醫院被反映有以下情形並經查實(醫院自查除外),將如下處理:收受“紅包”行為累計3起(含3起)以上的,取消醫院分管醫療、黨風廉政建設的院領導年度評優評先資格﹔收受“紅包”行為累計6起(含6起)以上的,實行問責,追究醫院黨政主要領導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主體責任,當年度醫院評價不合格。
在嚴格落實處罰措施方面,收受“紅包”、回扣行為一經查實,對有關人員應做出以下處理:與醫師定期考核、醫德考評挂鉤,實行“一票否決”,當年醫德考核和醫師定期考核不合格,當年不得申報晉升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和晉升薪級工資,專業技術職務任職年限必須延遲2年﹔收受“紅包”、回扣行為情節嚴重的,按《執業醫師法》責令暫停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活動或直接給予解職待聘、解聘處理﹔給予黨紀、政紀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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