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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家事糾紛難理清 “茉莉姐姐”解煩憂

2021年10月27日14:45 | 來源:中國婦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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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家事糾紛難理清 “茉莉姐姐”解煩憂

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近年來,我國法律制度日益完善,但是面對紛繁復雜的家庭糾紛,剛性之法難免有棘手之時。為此,福建省福州市婦聯、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倉山區人民法院整合司法資源、社會資源和專家資源,聯合在倉山區家事法庭設立福州市“茉莉姐姐”家事輔導調解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推動人民調解、司法調解有效銜接,促進家庭穩定和社會平安和諧。

“‘茉莉姐姐’家事輔導調解中心通過前移家事矛盾化解的平台和端口,形成‘家庭矛盾解決在家庭’的格局,以‘小家和’促‘大家安’,實現家庭矛盾糾紛化解在初始、消滅在基層,有效助推了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近日,倉山區法院副院長方敏高度評價中心的工作成效。

調解有一套:動之以“心”,曉之以“法”

據介紹,中心成立近一年來,通過政府購買社會服務方式,引入社工、心理、法律專業團隊力量作為家事調解員,並聯動倉山區家事法庭法官力量,整合組建形成“家事法官+法官助理+家事調解員”新型家事案件審判模式。

中心目前由1名社工、3名律師和3名心理咨詢師組成,每周二、周三、周四下午在倉山區家事法庭坐班,為群眾提供訴前家事糾紛調解。中心將家事案件從嚴肅的“就事論事”“就案論案”逐漸轉向注重“情感修復和心理修復”,探索用理性法律思維處理感性家事糾紛,用剛性法律促進家事矛盾柔性化解。

胡某訴丈夫鄭某離婚案是中心百余件調解成功案件中的一例。

日前,福州市“80后”女子胡某起訴丈夫鄭某,要求法院判決離婚。兩人因爭奪女兒小怡的撫養權,僵持不下。女方認為,在婚姻存續期間,丈夫性格暴躁,沒支付正常的生活費用,也沒有負起應有的責任﹔夫妻事實分居兩年期間,女兒都是由她照顧﹔且女兒的戶口在外婆名下,小學離家步行300米,方便家人日常照顧女兒生活和學習。

男方則認為,妻子性格倔強,喜歡冷戰,孩子出生后3個月就去上班,女兒從小在自己無微不至的照料下長大。在自己工作調動的近一年時間裡,女兒在外婆家沒有得到很好的照顧,多次生病,甚至需要呼叫急救車送至醫院救護。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雙方都寸步不讓,該如何調解?

“茉莉姐姐”調解小組充分運用社會工作技巧,分別和原告、被告進行了單獨的協調溝通。首先,對當事人的所有訴求表示了理解和尊重,幫助他們釋放負面情緒,鼓勵他們充分表達真實的想法﹔其次,向雙方闡述了與離婚糾紛案件相關的法律知識,說明相關訴求的法律依據和后果﹔最后,從生活角度耐心分享家庭經營之道,建議站在對方的立場思考問題,從更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理性處理糾紛。

經過多次溝通和勸解,調解員逐步獲得當事人的信賴和接納,表示願意和平處理糾紛。最終,在法院主審法官主持下,中心調解成功,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了離婚、輪流撫養孩子的協議。

“當事人的矛盾達到提起訴訟的程度,要達成和解,絕非易事。在開展工作之前,中心會對調解員進行多方面的專業培訓,調解員除了要多次上門溝通,還要打上幾十次電話,一打就是幾十分鐘,若沒有足夠的專業、耐心和熱心,是調解不了的。”中心負責人鄭為標說。

據了解,截至目前,中心已成功為469對糾紛當事人提供法律和心理疏導服務,促使160多對糾紛當事人達成調解。

調解有成效:多方著手,廣受好評

福州市婦聯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包括家庭糾紛案件在內,該中心聯動法院主要在三個方面發揮作用:

其一,建立健全庭前調解制度。響應民法典婚姻冷靜期制度精神,由“茉莉姐姐”家事輔導調解中心社工、律師和心理咨詢師提前與訴訟當事人進行溝通疏導,對有意願開展調解的,聯動法官、法官助理共同開展調解﹔對堅持訴訟的,轉入訴訟審判程序,提高家事糾紛調解和審判質效。

其二,健全回訪制度和判后答疑制度。以電話回訪、上門專訪、法治宣傳、婚姻家庭輔導等形式,強化婚姻家庭釋法說理和判后答疑工作,延伸審判職能,最大限度增強家庭凝聚力和穩定性。

其三,健全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根據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告誡書、傷情鑒定意見等証據,對可能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優先審理,幫助當事人及時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在施暴者與受害者之間筑起“隔離牆”,有效保護申請人的人身安全,筑起家庭安全屏障。

近一年來,中心始終堅持“法左情右”的理念、“紓難解困”的談心、“求同化異”的調解、“冬日暖陽”的回訪,為家事糾紛當事人闡理釋法、釋放情緒、化解糾紛、減輕訴累,進一步融入了“家”的元素、體現了“和”的文化,幫助當事人化解家庭矛盾、修復家庭關系。該項目獲評“福州市婦女兒童類社會工作服務項目優秀案例”。

倉山區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庭長劉萍表示:“‘茉莉姐姐’調解團隊應用社會工作技巧,組織婚姻家事糾紛案件訴前調解工作,進一步深化家事矛盾糾紛化解機制改革,更好地發揮多元解紛、權益保障、心理修復、情感治愈功能,既是家事糾紛自身特點的內在要求,也是回應社會關切、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元司法需求的有效舉措,降低了司法訴訟負擔,達到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成立‘茉莉姐姐’家事輔導調解中心,旨在引導家庭成員建立和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降低司法成本,健全司法領域家事糾紛訴前調解機制和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機制,同時引入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福州市婦聯權益部負責人劉明燕說,“下一步,市婦聯將繼續整合司法資源、社會資源和專家資源,總結經驗,突破進取,從源頭、從萌芽狀態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糾紛,促進家庭穩定社會和諧。”(李菁雯)

(責編:陳楚楚、張子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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