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強化監管,讓村集體經濟“強筋健骨”
8畝集體土地,簽訂了長達60年的租用合同,每年租金僅1.2萬元……一份合同期限超法律規定、租金偏低的“問題合同”,引起了閩侯縣青口鎮農村集體“三資”檢查組的注意。
原來,這是該鎮升旗村與某公司於1998年簽訂的租用地合同。經重新協商后,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將承包期縮短為20年,租金調整為第一年5萬元,此后逐年增加。整改后,村集體可增加租金收入99.75萬元。
村(社區)“三資”屬於集體所有,事關群眾切身利益。今年4月,“整治村(社區)集體‘三資’管理不規范,合同不規范、個別資產資源被無償佔用等問題”被列為省紀委監委“點題整治”項目。省農業農村廳作為牽頭單位,組建工作專班,明確分管領導和責任處室,建立“雙台賬”工作制度,實行一月一調度一點評,全面部署開展“點題整治”。省紀委監委駐省農業農村廳紀檢監察組全程跟進,開展清單化、“點對點”監督,推動整治責任落實到位。
規范村集體“三資”監管,找准問題是關鍵。省農業農村廳深入宣傳發動,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短信推送和LED屏滾動播放等方式,公開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發出《致廣大村民的一封信》,發動群眾積極參與監督、提供線索。充分應用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成果,對村集體“三資”監管不規范問題進行全面梳理、排查,重點核查村集體各類經濟合同,甄別集體“三資”使用現狀,做到問題排查行政村全覆蓋、不遺漏。
推動問題整改到位,需要強化力度、加快速度。對群眾舉報的問題線索,各級農業農村部門依管理權限及時組織調查核實,核查結果予以公示。對排查、核查發現的集體資源、資產、資金管理不規范問題,分門別類提出整改措施,督促立行立改。涉及公職人員違紀違法的,及時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對群眾舉報問題線索核查不詳實、反饋不及時、整改不落實的地方,省農業農村廳發專函督辦,切實維護好群眾和集體利益。
為了讓村集體“三資”監管更加規范、透明,福建省相關職能部門積極創新方式,強化監管。10月14日,“福建省農村集體資產線上監督平台”上線試運行,將對接閩政通App,方便群眾實時監督、舉報留言。此外,還創新村級財務公開方式,試點將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收支公開納入鄉村振興資金在線監管平台,讓群眾實時在線查詢本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收支狀況。
截至10月底,全省共核查農村集體經濟合同129504份,涉及合同金額229.54億元﹔發現問題13343件,已完成整改11401件,收回資金、資產12413.1萬元,收回土地等資源性資產5798.5畝,新增加租金收入2312.3萬元。(鄭雨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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