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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收費 廈門水務集團和廈門華潤燃氣違反《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被立案處罰

2021年12月17日10:42 | 來源:人民網-福建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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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廈門12月17日電 因收取不合理費用,違反《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中的有關規定,近日廈門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和廈門華潤燃氣有限公司2家企業被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立案處罰。據悉,這也是《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施行以來,廈門市場監管部門首次以其為依據查處的案件。

據介紹,2020年開始施行的《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中規定: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用企事業單位應當向社會公開服務標准、資費標准等信息,為市場主體提供安全、便捷、穩定和價格合理的服務,不得強迫市場主體接受不合理的服務條件,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不合理費用。

執法人員對價費公示信息進行核查。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供圖

然而,2021年3月1日至案發期間,涉事企業——廈門華潤燃氣有限公司根據用氣戶申請,在該申請人建筑區劃紅線內進行燃氣供氣管線及配套設備設施接入工程時,將燃氣計量表具作為用氣設施納入工程成本一並計入工程造價費用,共計向93家用戶收取計量表具金額120萬余元。

無獨有偶,2021年3月1日至案發,另一家涉事企業——廈門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對因報停或欠費被拆表的用戶在申請復接用水時,按不同口徑水表規格,以20-200元/台不同標准,共向163家用戶收取復表費4510元。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20〕129號)有關規定,以上2家企業所收取復表費和燃氣計量表具費屬於應予以清理的不合理收費,2家企業的行為違反了《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規定,2家企業均面臨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罰款的處罰。

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該局將繼續採取有效措施,進一步深化公用事業領域“放管服”改革,查處公用事業領域違規收費行為,優化營商環境,降低實體經濟成本,減輕社會負擔,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以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張萌 陳源)

(責編:陳藍燕、張子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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