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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交警:12月21日起,收費道路停車泊位離場不繳費將被處罰

2021年12月18日10:58 | 來源:人民網-福建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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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福州12月18日電 (錢嘉禾)據福州交警消息,為進一步規范道路停車泊位管理,有效提升道路停車泊位周轉率和使用率,21日起,福州四城區(鼓樓、台江、倉山、晉安)將正式啟動道路停車離場不繳費處罰工作。

福州交警相關負責人介紹,21日起,對於在福州四城區收費道路停車泊位停放的機動車,車主在離場后1小時內未繳費的,福州交警將通過智能語音和推動短信提醒,告知機動車所有人應於24小時內繳清相應停車費用﹔超過24小時未繳費的,將以“機動車駕駛人違反交通指示標志、標線通行”對違法行為罰款100元。

福州交警提醒,車主可以登錄“e福州”APP,通過“智慧停車”模塊中的“車牌繳費”或“代繳費”功能,輸入車牌號點擊確認,即可查詢欠費訂單並及時繳納停車費用。

福州交警提示,道路停車泊位屬於城市公共資源,按規定繳納道路停車費用是每位公民的責任義務,請廣大市民注意文明出行、規范停車、按時繳費,共同營造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環境。

(責編:吳舟、張子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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