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賄、濫用職權、非法獲取國家秘密 福建檢察機關依法對王遠東提起公訴
2022年02月08日17:15 | 來源:人民網-福建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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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網站截圖
2月8日,最高檢發布消息:福建省泉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遠東(副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一案,經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漳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遠東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漳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王遠東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造成公共財產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以刺探、收買方式,非法獲取國家秘密,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1年6月,福建省紀委監委網站通報:王遠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2年1月,王遠東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王遠東簡歷
王遠東。資料圖
王遠東,男,漢族,1955年7月出生,福建晉江人,中央黨校大學學歷,1979年10月參加工作,1987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5年12月至2001年10月,任晉江市副市長﹔
2001年10月至2001年11月,任晉江市委常委、副市長﹔
2001年11月至2006年4月,任晉江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副市長﹔
2006年4月至2009年8月,任泉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
2009年8月至2011年6月,任永春縣委書記﹔
2011年6月至2011年8月,換屆待安排﹔
2011年8月至2012年1月,任泉州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
2012年1月至2015年9月,任泉州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2015年9月退休。
(簡歷來源:福建省紀委監委網站)
(責編:吳舟、張子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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