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十二條措施充實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隊伍
市、縣(區)自主招聘教師,建立師資需求預警機制,定期發布師范生培養和師資情況,連續補助特定地區音體美教師……2日,省教育廳、省委編辦、省財政廳、省人社廳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補充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明確福建省將採取6個方面12條措施充實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隊伍。
根據《若干措施》,福建省各地將依標足額核定教職工編制。嚴禁在有合格師資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嚴禁任何單位佔用或變相佔用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各地將研究制定本地區年度教師補充計劃和中長期教師補充規劃,提升教師補充工作的精准性。省教育廳將建立師資需求預警機制,定期發布全省師范生培養和各市、縣(區)師資情況。
在加快配足配齊緊缺教師方面,各市、縣(區)每年補充的中小學思想政治、音樂、體育、美術、科學、勞動、特殊教育、信息技術、心理健康等緊缺學科教師,原則上將不低於當地補充數量的30%,其中音體美教師原則上不低於當地補充數量的15%。各地可將本地緊缺學科教師納入當地急需緊缺人才目錄,通過專項公開招聘、面試考核等方式招聘。
今年起,省級財政將按照每位教師每年2萬元的標准,連續3年對23個原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新補充的公辦中小學音體美教師的工資性支出進行補助,推動當地及時補充音體美教師。
在擴大教師補充渠道,吸引優秀人才從教方面,省內本科高校應屆優秀師范畢業生(本專業綜合評價前20%)、省內本科高校中通過二級認証師范專業的應屆優秀畢業生(本專業綜合評價前30%),將可以直接面試考核進入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隊伍。同時,福建省鼓勵各地吸引高水平大學非師范專業優秀畢業生從事教師職業。
根據《若干措施》,今年起福建省不再統一組織安排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由市、縣(區)教育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省裡每年提供一次新任教師招聘筆試服務,各地可視需要使用筆試成績。(記者 儲白珊 實習生 潘怡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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