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福建水利“一河一網一平台”建設
三明市水利局:深化落實河湖長制 推動流域生態治理
三明市堅持以深化河湖長制工作為抓手,持續深化全域治水,打好碧水保衛攻堅戰。2021年5月,因生態環境領域真抓實干成效明顯、重點流域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再獲國務院督查激勵通報表揚﹔2021年1至11月,三明主要流域、小流域、主要湖庫、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均為100%,國省控斷面、小流域考核斷面水質排名均位居福建第一。
生態引領,持續推動系統治理
生態理念引領治理規劃。著眼於“十四五”開局,堅持規劃先行,以生態理念統籌水安全保障、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水資源保護等重點項目的規劃,完成“十四五”水安全保障等專項規劃。
精品示范打造治理樣板。實施山水林田湖草項目104個,生態水系治理項目37個,建成建寧閩江源、泰寧大金湖等“幸福河湖”和將樂常上湖生態修復、大田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等一批生態修復精品工程。
統籌推進流域系統修復。實施沙縣、建寧縣綜合治水試驗及農村水系綜合治理,統籌綜合治水項目159個,完成安全生態水系等系統治理253公裡。
問題導向,持續推動專項整治
高位推動流域問題短板整改。市委書記、市長研究部署流域保護工作,今年8月,“雙河長”共同簽發河湖長令,針對水環境方面存在問題和短板,下發6方面14項問題清單,已全部整改到位。
高標推進水環境問題整治提升。連續五年印發《水環境整治提升行動計劃》,持續開展小流域水質、河湖“四亂”、小水電生態污染、農村生活污水垃圾、規模養殖污染等5方面整治。
高效督導“四亂”問題整治銷號。以清除河岸亂佔、亂建行為為重點,連續三年開展河湖“四亂”整治,建立問題約談機制。2021年全市建檔河湖“四亂”問題437個,完成整改435個,“四亂”現象得到有效遏制。
開拓創新,持續推動機制提升
率先推行生態綜合執法。在福建率先組建生態綜合執法局,實現生態綜合執法機構全市覆蓋,並常態化開展工作。2021年全市共查處破壞生態環境案件170件,處罰款1408.76萬元,適用行政拘留23件,刑事移送21件。
率先推動標准化體系建設。創新探索河湖長制標准化管理,沙縣在福建率先實行《縣級流域河長履職工作制度》,並獲評當年基層治水十大經驗。市級啟動全國首個國家級河長制管理標准化試點項目,牽頭制定的《河湖長制工作管理規范》正式頻布實施,成為全省首部地方標准﹔福建河湖長制“兩山”理論教學實踐基地在三明挂牌成立。
率先探索司法助力機制。率先成立三明市生態執法與司法保護智慧治理中心,著力推動流域治理變革,入選福建生態環境司法“十大創新亮點”。全面落實“河長+檢察長”工作機制,全流域設立“河道警長”,形成生態司法保護新合力。2021年發出司法建議書15份、檢察建議書142份,辦復率100%。
率先建立民間河長監督機制。完善民間河長履職制度,在全省率先選聘政協委員擔任“委員河長”,充分發揮政協民主監督作用。率先建立“企業河長”“百姓河長”等民間河長隊伍,凝聚社會治水新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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