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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法治保障:以法治力量讓“美麗福建”更出彩

2022年05月17日08:05 | 來源: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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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以法治力量讓“美麗福建”更出彩

“綠色是福建一張亮麗名片。要接續努力,讓綠水青山永遠成為福建的驕傲。”2021年3月,習近平總書記來閩考察時再次對福建的生態發展提出了殷殷期盼。

生態法規出台頻度密集、生態監督檢查尺度嚴格。近年來,省人大常委會牢記囑托,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法治保障,在“美麗福建”建設中,充分彰顯了人大擔當作為。

立法先行 筑牢生態保護法治屏障

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

省人大常委會堅持立法先行,把生態文明立法擺在優先位置,從“海陸空”三維立體織密織牢生態環境保護的法治網絡,構筑生態環境保護的“四梁八柱”,既守住發展底線,又守住生態紅線。

作為首個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福建省探索形成了一批走在全國前列的改革成果。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在全國率先將上位法“重污染天氣應對”擴展為覆蓋所有級別的“污染天氣應對”,強化源頭防控,突出了地方政府的主體地位和法律的剛性約束。

生態保護涉及多方利益,立法中從嚴保護必然對地方發展和群眾生產生活造成一定影響。省人大常委會在生態立法中,既堅持保護優先,也著力尋求生態保護和經濟社會發展、民生需求保障的平衡點。海岸帶保護與利用管理條例在劃定200米建筑后退線的同時,規定已建成區的建筑后退線由沿海設區市政府確定,既從嚴管理又為發展留下空間。

勇於先行先試,充分發揮立法對生態文明建設的引領推動作用,這也是近年來省人大常委會生態立法的一個突出特點。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條例,將水土流失治理長汀經驗、河長制、生態公益訴訟等福建省走在全國前列的改革經驗寫入法規,鞏固推廣福建省生態領域改革成果﹔武夷山國家公園條例創新監管體制,規定武夷山國家公園管理局統一履行國家公園范圍內的管護職責,有效解決多頭管理問題﹔首次開展協同立法,廈漳泉龍四市同步出台加強九龍江流域水生態環境協同保護的決定,真正構建“共飲一江水,共抓大保護”的格局。

省人大常委會還加強對設區市人大生態環保立法工作的指導,健全省市人大之間常態化立法協調機制,具有福建特色的生態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體系初步形成,有力推動了福建的生態文明建設。

目前,福建省已圍繞生態省建設先后制定了45部法規,批准設區市生態保護相關法規40部。這些法規“嚴”字當頭,生動展現福建用法治思維堅守生態環境質量“隻能更好、不能變壞”的責任底線。

強化監督 確保環保法律制度見實效

制度的生命在於執行,法律的權威在於實施。

省人大常委會充分發揮監督利劍作用,採用執法檢查、視察調研、聽取審議工作報告、專題詢問等監督形式,確保生態環保各項法律制度落地生根見效。

2018年8月,省人大常委會特事特辦,圍繞生態文明建設,專門加開一次常委會會議。這次會議上,《福建省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依法推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的決議》獲表決通過,這是省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在全國省級人大中率先出台涉及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決議,把“清新福建”這塊金字招牌擦得更亮。

精心組織、精准出擊。圍繞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任務目標,省人大常委會連續4年分別開展大氣、水、土壤和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執法檢查,通過三級聯動、執法檢查“全覆蓋”、引入第三方評估、明察暗訪和隨機抽查等方式,持續推動百姓身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常態化整治,鞏固提升生態優勢。

針對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反饋問題,省人大常委會建立包案整改工作專班,直奔問題,精准施策,確保整改工作按序時進度、按質量要求一項一項整改到位。此外,常委會還每年審議環境狀況和環境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推動解決突出環境問題,鞏固提升生態優勢。

在省人大常委會有力監督下,福建省各有關部門堅持綠色導向、生態導向,“清新福建”天更藍、地更綠、水更淨、山更青。

凝聚共識 推動綠色發展釋放紅利

生態文明是全民共同參與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事業。

省人大常委會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積極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主體作用,充分吸納民意、匯聚民智,最大限度地凝聚合力,以實實在在的綠色紅利為民造福。

省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上,省人大代表何寶平提出的《關於大力發展綠色建筑,進一步推進福建省裝配式建筑產業發展的建議》,被列為當年度重點督辦建議。省人大常委會領導牽頭,帶領相關專門委員會進行重點督辦,有力促進了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深入開展,當年7月,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福建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10月,省政府出台《關於加快推動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各地發展綠色建筑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保護綠水青山,加強污染防治,是每年省人代會上代表議案建議關注的“重頭戲”。省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生態環保類議案建議辦理工作,對提升城市水環境質量、耕地質量保護、加大生態補償和轉移支付力度等建議由常委會領導領銜重點督辦,對農村環境整治等建議辦理情況進行滿意度測評,以點帶面提高辦理質量。環保法實施以來共辦理和督辦省人大代表相關建議578件,推動一批代表的“金點子”切實轉化為常委會立法、監督項目,轉化為生態省建設的有力舉措。

省人大常委會堅持依法履職,每年都圍繞綠色發展、污染防治、生態文明建設等議題,組織人大代表開展專題調研、集中視察等,邀請生態環保領域的人大代表參加省人大常委會環保工作咨詢組,認真聽取並在立法監督工作中吸納代表意見建議。對於一些社會關注度高、代表反映較為集中的重點生態監督議題,常委會組織全國和省市縣鄉五級人大代表以及專家等共同參與,聯動開展,嚴格對照法律條文,加強明察暗訪,摸清實情,提出對策建議。

法規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專題詢問實行網絡直播,檢查調研廣泛聽取群眾意見,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與代表、群眾展開交流……在生態立法監督工作中,常委會高度重視人民群眾作用,持續督促政府制定完善環境信息依法公開機制、建立有獎舉報制度、向環保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等,讓人民群眾真正成為生態文明建設的促進者、支持者、參與者。

生態環境保護永遠在路上,“生態優等生”更需竿頭日進。共建人與自然和諧的美麗家園,法治作用不可替代。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下,福建正不斷創新實踐,以更堅決的態度、更有力的舉措、更扎實的作為,讓“美麗福建”畫卷更出彩。(記者 鄭昭 通訊員 曾令鋒 陳美秋)

(責編:吳舟、陳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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