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建甌檢察:探索醉駕訴源治理 用心用情辦好“小案”

針對“醉駕型”危險駕駛案件多發的情況,南平建甌市人民檢察院化被動治理為主動出擊,依法能動履職,積極貫徹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力爭從源頭構建“醉駕”治理屏障,推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實施,用心用情辦好“小案”,進一步把訴源治理做深做細做實,不斷實現辦案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自醉駕入刑以來,建甌市檢察院針對“醉駕型”危險駕駛案件逐年上升的趨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與公安、法院等部門多次進行溝通協調,共同建立兼顧效率與公平的危險駕駛案件快速辦理機制,在偵查、審查起訴和審判環節均簡化工作流程,確保事實清楚的危險駕駛案件快偵、快訴、快審。針對黨政機關及國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醉酒駕駛的情況,在抄告所在單位的同時,抄告紀檢監察部門,不斷推進紀法銜接,實施聯動、聯防、聯控、聯治,形成整體合力。同時,與建甌市監察委員會、組織部協調加大對黨員干部的監管力度,對任前干部簽署相關承諾書,共同推進訴源治理。
為深入推進訴源治理工作,建甌市檢察院以近四年(2018年∼2021年)辦理的“醉駕型”危險駕駛案件為調研對象,認真分析研判案件特征,“追根溯源”剖析建甌市“醉駕型”危險駕駛案件多發的原因,積極探尋綜合治理的相關措施對策,形成書面調研報告,從而更好地推進源頭管控,在辦好檢察為民實事中依法能動履職,遏制“醉駕型”危險駕駛案件的高發狀態。
針對酒駕醉駕行為高發的單位、區域,建甌市檢察院組織本院干警以進社區、鄉村、機關、企業等形式,分批全覆蓋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宣講。結合近年來酒駕醉駕典型案例,開展案例剖析,解讀相關數據,闡明法律法規,核算犯罪成本,通過面對面的以案釋法、專題講座的形式,提高駕駛人對酒駕、醉駕行為危害性的認識,增強警示教育力度,做到從源頭上預防酒駕、醉駕行為。
為更好地懲治醉駕犯罪,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建甌市檢察院將危險駕駛不起訴案件與交通勸導志願服務機制結合起來,即要求危險駕駛罪擬不起訴對象在積極學習交通法規的同時,參加不少於50個小時的道安勸導、發放不少於300份宣傳材料、至少“現身說法”1次,檢察院根據擬不起訴對象參加社會公益服務后是否悔改作為不起訴的考量依據。涉案嫌疑人以親身經歷“現身說法”,讓“違法者”變成“普法者”,以自身的志願服務行為提高社會群眾對醉酒駕駛機動車危害性的認識,達到了“辦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當前作不起訴決定12人次。
建甌檢察積極更新司法辦案理念,把加強釋法說理和警示教育貫穿於辦理“醉駕型”危險駕駛案件全過程,促使行為人深刻認識到醉駕行為對個人、家庭、社會造成的嚴重危害,汲取教訓,敬畏法律。同時,積極協調中小學校,利用法治進校園活動,把對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常態化教學,以“小手拉大手”的形式,讓拒絕酒駕從小做起,使“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成為更多人的自覺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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