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出台九條措施激勵工業用地提質增效
為貫徹省委、省政府關於“整治提升低效工業用地,不斷提高工業用地節約集約水平”“促進存量工業用地盤活利用、鼓勵建設標准化廠房”的決策部署,漳州市開展了存量工業企業“畝均論英雄”活動,並配套出台《存量工業用地提質增效若干措施》,鼓勵企業“零增地”建設多層廠房,提高土地利用率、工業容積率﹔鼓勵企業產業更新,提升土地畝產效益,推動存量變增量、低級變高級。
一是鼓勵工業企業在現有用地上進行改擴建或拆舊建新,提高容積率。超出原批准總計容建筑面積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讓價款,並免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改擴建項目投產后,超出原批准總計容建筑面積的部分,每平方米獎勵100元,單家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500萬元。建成高度23.5米及以上或4層及以上廠房的,且總建筑面積達到1萬平方米及以上,對其新增貨梯按購買價格的30%給予補助,單家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100萬元。
二是推動供而未動或少動的企業加快開發。允許企業重新簽訂產業監管協議,企業按新產業監管協議履約的,可以不追究之前違約責任,讓企業放下包袱輕鬆上陣,促項目落地見效。
三是鼓勵企業利用自有工業用地開發建設地下空間。地下空間建設用地使用權可採用協議方式出讓,不再補繳土地價款,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可依法辦理不動產權証,可抵押融資,地下空間面積每平方米給予100元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500萬元。
四是允許企業引入有實力的第三方合作開發建設標准廠房,或引入產業鏈協作項目共同生產。
五是鼓勵企業利用低效廠房引進提升或出租嫁接生產性項目,實現轉型升級。鼓勵無法實施自主再開發的企業向政府申請土地收儲。
六是允許企業並宗開發相鄰的多宗工業用地。同時,低效工業用地再開發擴建涉及邊角地、夾心地、插花地等難以獨立開發的零星土地,允許一並進行改造開發。
七是允許標准廠房分割辦証,方便企業抵押融資,減輕資金壓力。
八是允許工業企業補辦不動產權証,形成可抵押資本。
九是要求各地政府或園區管理機構落實服務監管主體責任,監督企業的開竣工時間、投達產時間、固定資產投資強度、畝均稅收、退出機制等指標內容。(記者 廖瑜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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