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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座談會上,親歷者、專家學者共同為福建林改再“探路”

林曉麗
2022年06月30日11:10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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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福建省在全國率先開展以“明晰所有權、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確保收益權”為主要內容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以一方綠水青山,富裕林農萬千。

20年間,春風拂過八閩山林。

6月28日,一場關於福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20年的座談會在福州召開。在會上,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領導,福建省委、省政府領導,林改參與者、林改親歷者代表,專家學者們齊聚一堂,共同總結經驗,開創新局,新時代林改再“探路”。

問“權”:林地屬於誰?

1994年,如今是福建省三明市沙縣夏茂青錢柳家庭林場場長的洪集體剛開始接觸林業,做的是伐木生意,賺了第一桶金7、8萬元,但因為林業生產周期長、投資大、收益慢,資金壓力比較大,曾經一度考慮放棄林業投資。

11年后,洪集體的林業事業遇上了“東風”。“到了2005年,我們沙縣全面完成了分山到戶、確權發証,我也拿到了林權証,有了証,心就穩了,發展生產的積極性就更高了。”在福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20年座談會上,洪集體用親身經歷,講述林農如何從林改中得利。

福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20年座談會現場。黃海攝

福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20年座談會現場。黃海攝

福建山多、林多,但在過去,山林沒能成為老百姓的“聚寶盆”。

“集體林砍伐跟個人收入基本沒有關系,大多數林農不關心林業,在經營管理上大多屬於‘局外人’。”曾參與永安林改的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原秘書長劉道崎說,這導致兩個問題,一是產權主體不清,二是利益分配不公。

“到底林業的主人是誰,山的主人是誰,好像是林農的,又好像是集體的,產權主體模糊﹔林農作為林業的主人在分配上情況不了解、沒有話語權,而且基本上也沒有什麼作為。”劉道崎說道。

“林地屬於誰”,被這個問題困擾許久的並非永安一地。

曾參與武平林改的福建農林大學原黨委書記嚴金靜回憶說,當時武平在換發林權証的檔口,圍繞“要不要改,怎麼改”進行了調研思考,一致認為:林業的責權利不明晰,且亂砍濫伐問題已經到了非解決不可的地步。

集體林經營管理的弊端不少,改革勢在必行。

20年前,武平縣萬安鎮捷文村喊出了“山要平均分,山要群眾自己分”的口號,在尊重大多數村民意見基礎上,做出了分山到戶的決定,捷文村也因此被譽為“全國林改策源地”。

在捷文村試點成功后,武平縣又把試點擴大到每個鄉鎮,每個鄉鎮抓一至兩個村進行試點探索,不斷總結完善。隨后,武平縣委決定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並於2002年4月出台了全縣總體改革方案。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思路漸漸清晰,由此在八閩大地上開始了轟轟烈烈的創新實踐,用改革的辦法解決發展中的問題。

在三明永安市,當地遵循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思路,通過有計劃、分步驟地推進產權界定、產權流轉和產權保護三個環節,促進所有權、經營權、處置權和收益權的全面落實,發放了福建省第一本林地經營權証。

林權的明晰,解決了農民增收的難點。永安市上坪鄉的竹農楊國鬆,林改后分到80余畝竹山,通過開展竹山土壤改良,完善竹山引水噴灌、竹山便道、竹山軌道等基礎設施建設,高效豐產毛竹林培育效果明顯,去年依靠筍竹收入近20萬元。

“林區群眾的生產積極性得到充分調動。在竹業開發上,林農敢於投入、舍得投入,從中得到的受益更多。在商品林經營上,產權明晰,利益到人,林農的收益也明顯提高。”劉道崎說道。

問“錢”:資源、資產、資金如何流通轉化?

“山要怎麼分”“樹要怎麼砍”“錢從哪裡來”“單家獨戶怎麼辦”,這四個問題關系著福建林改頂層制度的設計。

解決了林權的權屬,若想要可持續發展,就需要考慮“錢”的事。如何激活一方青山綠水,變資源為資產?

在南平市,自2018年起,當地創新開展“森林生態銀行”試點,採取“分散式輸入、規模化整合、專業化經營、持續性變現”的模式,搭建森林資源資產運營管理平台,將分散的林業資源集約化經營,讓林農獲得長期持續穩定的收益,打通了資源變資產、變資本、變資金的通道,實現了社會增綠、林農增收、集體增財的多方共贏。

順昌縣國有林場黨總支書記趙剛源介紹,運營4年來,森林生態銀行累計投入9.1億元,惠及林農6995戶,其中林地流轉、股份合作面積8.96萬畝,森林資源變現6億元,惠及林農5734戶﹔林權抵押擔保貸款3.1億元,惠及林農1261戶,為其節約融資成本約1700萬元,真正做到“青山”變“金山”。

在三明市,近年來,當地推出林票制,讓林農在林改中更有獲得感。三明市委常委、秘書長楊興忠表示,將村民在聯營山場中的股權價值量化,按當下評估值等額制發林票,作為收益憑証發放給村民,讓他們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山上有多少“真金白銀”,給村民吃下了“定心丸”,森林資源成為不斷增值的“綠色銀行”。目前,沙縣已制發林票7234萬元,惠及村民1.2萬戶,涉及林地4.32萬畝,可為林農增收1.04億元,戶均增收0.87萬元。

盤活資源存量,引入金融“活水”是必選項。

林業缺少抵押物,銀行擔心林業貸款風險高而不敢放貸。對此,三明創新推出了“一評二押三兜底”林權抵押貸款機制,解除了銀行的后顧之憂。為解決林權小而散、難抵押的問題,還推出了“福林貸”“金林貸”等林業金融產品,普惠中小林農。

福建省農信社理事長李衛民介紹,福建農信林業金融創新與綠色金融試點的探索實踐主要體現在“三個首創”:一是全國首發林權抵押貸款。2004年,在永安發放全國首筆林權抵押貸款,為林業生產融資打開綠色通道。二是全國首創林權貸款“第一卡”。2017年,在武平縣推出集體林權的貸款產品“普惠金融·惠林卡”,有效破解林農貸款難、融資貴問題。目前,全省已發放3.56萬張“惠林卡”,用信余額23.38億元。三是全省首推金林貸、碳匯致富貸產品。2019年,響應三明市林票制改革,率先在沙縣推廣以林票作為增信資產的“福林·金林貸”產品,讓林票變鈔票。

問“路”:新起點上林改路向何方?

2014年,洪集體在林子裡摸爬滾打的第20個年頭,他注冊成立了沙縣夏茂青錢柳家庭林場,經營的林子面積有3800畝,中幼林、成熟林的比例比較合理,因此,他的林場每年有砍有種,有收益有投資,經營得還算順暢。

2014年這一年,沙縣把發展林下經濟作為促進林農增收的有效舉措,從資金上、技術上大力扶持發展林下種植、林下養殖、森林景觀綜合利用等為主的林下經濟。洪集體瞅准了時機,適時選擇了投資較小、管理簡便、適銷對路的“短、平、快”林下經濟項目,在林下種植仿野生鐵皮石斛和細葉青蔞藤,養殖肉用雞,並利用森林生態資源和鄉土特色產品,將森林文化與鄉土風情融為一體,發展森林人家,走出了一條林下“生金”、生態富民的新路子。

林改20年,在實踐中,福建不斷拓寬從“綠水青山”到“金山銀山”的轉化路徑。立足於新起點,林改需要進一步“探路”前行。

洪集體在忙著家庭林場的時候就碰上這樣的問題:生態公益林補償機制不斷健全,但與人工商品林的收益相比,生態公益林補償金偏低。“希望能夠加大生態公益林補償金力度,提高生態公益林補償標准,這樣更有利於林農自願自覺保護綠水青山。”

福建農林大學教授劉偉平認為,由於社會交易機制和要素收入機制發育的局限,森林生態和社會效益絕大部分隻能以公共產品形式出現,不能在市場上交易形成經營者收入。在很多情況下,生態和社會效益的生產帶給經營者的是負效應。森林生態和社會效益生產的代價主要由經營條件較差、收入比較低的山區農民負擔,顯然不合理。在生態恢復和生態保護中,經濟發達地區和城市應當承擔更大的責任。生態文明試驗區必須探索森林生態和社會效益價值實現的新機制。林業改革應當建立新體制和新機制,促進森林生態和社會效益價值真正成為林業新產出,真正成為富民的新收入。

新起點、新作為,改革創新不止步。

福建省委副書記羅東川強調,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准。福建20年持之以恆的林業改革探索實踐,美了生態、富了百姓、強了產業、穩了林區,展現出強大生命力。要始終堅持正確方向,突出先行先試,恪守生態優先,立足以民為本,守護好福建林業改革發展的重大實踐成果。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要尊重群眾首創精神,聚焦改革重點難點,堅定不移推進措施落實、林改深化、問題破解、機制提升,持之以恆推進林業“八大工程”,努力實現林業綜合效益最大化,推動福建生態文明建設再上新台階。

(責編:陳楚楚、張子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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