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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做好2023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實施意見》

2023年02月17日10:13 | 來源: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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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做好2023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實施意見》

  近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做好2023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實施意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關於做好2023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實施意見》公布如下:

  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仍然在農村。黨中央要求,必須堅持不懈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舉全黨全社會之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加快建設農業強國。做好2023年和今后一個時期我省“三農”工作,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和對福建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更好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堅持城鄉融合發展,強化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堅決守牢確保糧食安全、防止規模性返貧等底線,扎實推進鄉村發展、鄉村建設、鄉村治理等重點工作,加快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走具有福建特色的鄉村振興之路,為建設農業強國貢獻福建力量。

  一、切實保障糧食和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

  (一)全力穩定糧食生產。嚴格落實糧食安全黨政同責,加強市縣兩級黨委和政府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確保糧食播種面積穩定在1253萬畝以上,糧食總產量穩定在507萬噸以上。推進蔬菜大棚輪作水稻、果茶園間作套種馬鈴薯等作物、低效茶果園退茶退果還糧,繼續開展耕地認領種糧等活動,多渠道擴大糧食播種面積。健全種糧農民收益保障機制,落實稻谷最低收購價、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儲備訂單糧食直接補貼等政策。繼續實施糧食生產大縣獎勵制度,對規模種植雙季稻、再生稻、煙后稻給予獎補。擴大水稻種植(制種)政策性保險覆蓋面,鼓勵各地開展水稻完全成本保險。聚焦關鍵薄弱環節和小農戶,發展糧食生產單環節、多環節、全程生產托管服務,開展“供銷農場”糧食生產全托管服務改革試點,做好化肥等農資生產儲備調運。實施新一輪糧食產能提升行動,開展糧食綠色高質高效創建,強化糧食產能區增產模式攻關。在產糧大縣建設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科技基地和“農民田間學校”,加強糧食“五新”推廣應用。深挖大豆油料擴種潛力,抓好大豆增產增效基地建設,積極發展大豆間作套種,開展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技術試驗。實施油茶產業發展三年行動,建設改造油茶基地20萬畝。

  (二)保障重要農產品供給。強化生豬產能調控,保持能繁母豬存欄90萬頭、生豬規模養殖場5000個以上,實現省內供需基本平衡。擴大肉禽、蛋禽和草食動物生產,穩步提升鮮蛋、生鮮乳供給水平。嚴格“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大力發展冬春設施蔬菜、夏秋高山冷涼蔬菜,建設城市葉菜基地,促進蔬菜均衡供應。優化水果品種、熟期結構,適度提高加工鮮食兼用品種比重,發展採后商品化處理。統籌疫情防控和農產品市場供應,確保農產品物流暢通。深入開展糧食節約行動,推進全鏈條節約減損。提倡健康飲食。

  (三)大力發展設施農業。實施設施農業現代化提升行動。積極發展設施農業溫室大棚,完善水肥一體化、智能控制、無土栽培、機械化作業等設施裝備,集中連片推進老舊蔬菜設施改造提升。加快發展水稻集中育秧中心和蔬菜集約化育苗中心。深入開展國家級、省級畜禽養殖標准化示范創建。推進傳統養殖漁排、筏式養殖浮球改造,支持建設深水抗風浪網箱和離岸大型養殖裝備,加快建設深遠海養殖裝備。提高食用菌工廠化生產、設施化栽培水平,推廣移動智慧菇房、立體層架式栽培、光伏菇棚等模式。

  (四)加強多元化食物供給。樹立大食物觀,念好“山海經”,構建糧經飼統籌、農林牧漁結合、植物動物微生物並舉的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推進珍稀特色菌類產業化發展。大力發展林下經濟,積極開發竹筍、板栗、錐栗等綠色森林食品。推進“福海糧倉”建設,支持加快海洋牧場建設,拓展深遠海、大水面、生態立體養殖、稻漁綜合種養等空間。

  (五)加強糧食流通與儲備。落實50萬噸糧食新增儲備任務,加快省級75萬噸糧庫建設,推動全省縣級以上中心糧庫智能化升級改造全覆蓋。強化儲備和購銷領域監管。深化糧食產銷合作,辦好糧食產銷協作福建洽談會,鞏固和拓寬引糧入閩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到主產區建設糧食生產、加工、儲備基地,打造福州、廈門(漳州)兩個國家級物流樞紐,不斷提升完善糧食供應鏈。落實保供穩價措施,保持糧食市場總體平穩。

  二、完善農業基礎設施

  (六)加強耕地保護和用途管制。全面實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永久基本農田重點用於發展糧食生產,一般建設項目不得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確需轉用的嚴格執行“佔一補一、佔優補優、佔水田補水田”,實行部門聯合開展補充耕地驗收評定和“市縣審核、省級復核、社會監督”機制,確保補充的耕地數量相等、質量相當、產能不降。嚴格落實耕地利用優先序,探索建立耕地種植用途管控機制,加強動態監測,有序開展試點。加大撂荒耕地復耕和利用力度。統籌實施土地綜合整治、生態修復等,拓展補充耕地途徑。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全面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工作。

  (七)加強高標准農田建設。提高建設標准,建設高標准農田90萬畝,擴大農田設施災損保險試點范圍。加快大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提高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率。實施地力提升工程,開展土壤酸化治理,推廣綠肥秸稈還田、測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機肥等措施。制定逐步把永久基本農田全部建成高標准農田的實施方案。做好耕地后備資源綜合開發利用試點。

  (八)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加快“一河一網一平台”建設,推進重大水資源配置工程,加快大中型水庫和引調水工程建設,持續完善閩江、晉江、九龍江等“五江一溪”防洪體系。加強田間地頭渠系與灌區骨干工程連接等農田水利設施建設。深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強化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按期實施安全鑒定,力爭發現一座、除險一座、銷號一座。建設安全生態水系200公裡,打造水土保持生態清潔小流域。推進現代化漁港、漁船通導裝備能力建設,提高沿海漁業應急“一網一號一中心”規范化水平。

  (九)完善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鼓勵各地因地制宜建設冷鏈物流集配中心,構建“農產品產地—物流基地—直銷城市”的產業鏈供應鏈。加快多品類冷鏈物流配套設施和配送體系建設,優化肉類、果蔬、花卉、水產品冷鏈物流全品類服務。支持冷鏈物流企業升級冷鏈運輸設施設備,推進冷鏈物流企業及運輸車輛規范化標准化建設。加快培育一批冷鏈物流細分領域的“專精特新”企業,加大冷鏈物流專業人才培養力度。整縣推進國家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試點,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鼓勵農產品商貿企業、冷鏈物流企業與農戶在產地合作建設冷藏保鮮庫。

  (十)提升農業安全生產水平。開展新一輪農業氣候資源普查和農業氣候區劃工作。加強氣象預警機制建設,實施智慧氣象保障工程,提高精細農業氣象服務能力。強化山洪災害防治,加強旱澇災害防御體系建設。落實應急救災物資儲備,支持打造國家應急裝備物資儲備庫,加快建設國家級救災備荒種子儲備庫。推進農作物病虫疫情監測分中心(省級)田間監測點和省級農業有害生物監控信息系統建設,有效防治稻瘟病、草地貪夜蛾、紅火蟻等病虫災害。加強非洲豬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做好人獸共患病源頭防控。加強森林防火體系建設,持續推進鬆材線虫病疫情防控,深入實施沿海防護林工程,開展互花米草除治攻堅行動,維護濱海濕地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安全。強化口岸檢疫和外來入侵物種防控,加強“異寵”交易與放生規范管理。強化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

  三、強化現代農業科技和裝備支撐

  (十一)增強農業科技創新和推廣能力。健全農業科研穩定支持機制。構建梯次分明、分工協作、適度競爭的農業科技創新體系。深化產學研合作,提升省級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業科技創新專業聯盟建設水平,加快農業重大科研成果轉化應用。實施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項目,落實基層農技推廣人員“雙百”計劃,建設一批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科技基地和主體。加強科技小院標准化建設和管理,示范推廣科技小院服務鄉村振興平台。加強農業科學技術普及。

  (十二)深入實施種業振興行動。加強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和利用,全面完成農業種質資源普查,建設農業生物種質資源庫。推進省級種業創新與產業化工程,開展綠色水稻、特色果蔬、白羽肉雞、短生育期油菜、高辣超辣辣椒、花卉、林木、水產等聯合育種攻關。加快國家級雜交水稻制種大縣和三明“中國稻種基地”建設,改擴建福建海南南繁科研育種基地,建設國家區域性良種繁育基地、種業創新中心新品種展示評價基地。加強種業知識產權保護,開展種業監管執法年活動。

  (十三)加快先進適用農機研發推廣。優化農機購置補貼政策,開展成套設施裝備補貼、新產品購置補貼等試點。鼓勵研發推廣適合丘陵山區和特色作物生產的小型機械、智能機械。開展農機全程推進行動,培育建設一批“全程機械化+綜合農事”服務中心。

  (十四)提高數字農業發展水平。實施福建“農業雲131”信息工程(二期)項目,建設一批國家級、省級數字農業創新應用基地。深化“益農信息社”與“農村普惠金融服務點”聯合運營試點,推進信息進村入戶。加快構建數字孿生流域,健全完善具有預報預警預演預案功能的智慧水利體系。實施智慧林業工程,建成衛星遙感、無人機監測、視頻監控、護林員網格巡查等為一體的監測感知體系。建設“智慧海洋”工程,推進漁船“寬帶入海”項目,擴大海上衛星互聯網覆蓋面。

  (十五)加快農業綠色發展。堅持源頭減量、過程控制、末端治理、生態循環,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推廣國標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廣秸稈綜合利用新技術新模式,實施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提升行動。推進省級以上農業綠色發展先行區建設,爭創一批國家級、建設一批省級生態農場。健全耕地休耕輪作制度。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完善耕地質量監測網絡,提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

  四、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十六)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堅持“四個不摘”,落實教育、醫療、住房、飲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鞏固提升“三保障”和飲水安全保障成果。發揮“一鍵報貧”平台作用,組織基層干部常態化走訪排查,密切部門協作聯動預警,及時將易致貧返貧人口納入監測幫扶。建立脫貧人口持續穩定增收機制,落實財政、金融、創業就業和消費幫扶等政策,積極開展庭院經濟試點,增強脫貧地區和脫貧群眾內生發展動力。省級以上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用於產業發展的比重力爭提高到60%以上,財政資金和幫扶資金支持的經營性幫扶項目要健全利益聯結機制,帶動農民增收。扎實做好脫貧人口小額信貸工作。完善扶貧項目資產管理機制,用好鄉村振興(扶貧惠民)資金在線監管平台,規范銜接資金等管理使用。

  (十七)加快老區蘇區振興發展。完善省領導聯系、省直部門挂鉤幫扶、經濟較發達縣(市、區)對口協作工作制度,落實實地互訪、資金支持、園區建設、招商引資等幫扶政策。推進龍岩與廣州、三明與上海對口合作。統籌規劃建設區域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重大設施,提升教育、健康、社會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水平。鼓勵發展優勢特色產業,加大財政轉移支付、用地保障、金融服務、科技創新、生態補償等支持力度,用好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打造一批富民興縣產業。推進閩西革命老區高質量發展示范區建設。深化“萬企興萬村”行動。

  (十八)加強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開展農村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用好社會救助信息系統等平台,做到精准識別、及時認定。堅持開發式幫扶,發揮消費幫扶、以工代賑等政策作用,統籌用好鄉村公益崗位,幫助有勞動能力的低收入人口依靠雙手勤勞致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范、特困人員認定辦法,落實基本生活標准動態調整機制。健全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適度擴大社會救助保障范圍,做到應救盡救。落實延保漸退等政策。

  (十九)深化閩寧對口協作。堅持“聯席推進、結對幫扶、產業帶動、互學互助、社會參與”協作機制,打造閩寧協作“升級版”。落實財政援寧資金,選派各類專技人員400人以上赴寧夏開展服務,提升閩寧鎮、閩寧鄉村振興樣板村、閩寧產業園建設水平,加強“閩寧雲”、“東數西算”等數字經濟領域合作創新。實施消費扶貧惠民行動,加強在閩寧夏農特產品場館建設,採取直播帶貨、“以購代捐”等方式,幫助寧夏銷售農特產品。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充分發揮慈善機構、行業協會、基金會等社會組織作用。扎實做好援藏援疆工作。

  五、推進特色現代農業高質量發展

  (二十)培育壯大鄉村優勢特色產業。實施特色現代農業高質量發展“3212”工程,以創建現代農業產業園、優勢特色產業集群、農業產業強鎮、“一村一品”專業村為抓手,深入實施品種培優、品質提升、品牌打造和標准化生產提升行動,做強做優做大茶葉、蔬菜、水果、林竹、花卉苗木、畜禽、水產、食用菌等鄉村特色產業。統籌推進茶文化、茶產業、茶科技融合發展,開展“閩茶海絲行”活動,增強“多彩閩茶”知名度、美譽度。加強重點區域林相改善,精准提升森林質量290萬畝。實施林業產業升級行動,建設商品用材林工程、竹業花卉與名特優經濟林工程、林產工業工程和森林旅游工程。培育“福九味”等閩產藥材產業。

  (二十一)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推進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農業現代化示范區建設。加快發展農產品產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支持農產品加工企業技術改造、智能升級。開發預制菜加工新工藝新產品,支持建設預制菜加工園區,積極推廣中央廚房等生產方式。鼓勵發展生物能源、生物醫藥、生物質材料等新興產業。改造提升產地、集散地、銷地批發市場,深入實施“數商興農”和“互聯網+”農產品出村進城工程,加快農村電子商務發展。改造提升基層供銷社,加強鄉鎮惠農綜合服務平台建設。發展鄉村餐飲購物、文化體育、旅游休閑、養老托幼、信息中介等生活服務。實施文化產業賦能鄉村振興計劃,實施鄉村休閑旅游精品工程,推動鄉村民宿提質升級。爭創一批全國鄉村旅游重點鎮村、建設一批省級全域生態旅游小鎮和金牌旅游村,培育一批全國休閑農業重點縣、中國美麗休閑鄉村。

  (二十二)深化閩台農業融合發展。落深落細惠台惠農政策,提升台灣農民創業園、閩台農業融合發展產業園建設水平,支持申報新設國家級台灣農民創業園,積極創建海峽兩岸鄉村振興合作基地。支持建設海峽兩岸鄉村融合發展試驗區。以閩台農業融合發展推廣縣和推廣基地為載體,加大台灣農業“五新”示范推廣力度。深化閩台基層交流,開展海峽論壇兩岸特色鄉鎮交流對接專場活動。

  (二十三)提高農業對外合作水平。創建一批農業國際貿易高質量發展基地,推進國際認証認可、國際標准應用、自主品牌培育、貿易促進公共服務,提升出口農產品品質。深化與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有關成員國的合作,用好優惠市場准入條件,擴大茶葉、蔬菜、食用菌、畜產品、水產品等優勢農產品出口。強化農業技術援外工作,落實菌草技術等援助項目。

  (二十四)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推進農業標准化生產,制定修訂農業農村地方標准,爭創國家現代農業全產業鏈標准化示范基地。實施農產品地理標志保護工程,打造“福農優品”福建優質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培育一批福建名牌農產品。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改造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台,推進承諾達標合格証與一品一碼追溯並行,開展達標合格農產品“亮証”行動。打好食用農產品“治違禁、控藥殘、促提升”三年行動收官戰。

  六、拓展農民增收致富渠道

  (二十五)促進農民就業。強化各項穩崗紓困政策落實,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穩崗傾斜力度,穩定農民工就業。開展農民工穩就業職業技能培訓,實施農民素質提升行動。加強就業指導和服務,幫助農民對接產業轉移升級和企業用工需求,提升就業信息咨詢和發布、勞務對接、權益保護等服務。組織實施以工代賑項目,鼓勵增加生態管護、環衛保潔等鄉村公益性崗位,吸納符合條件的農民就業。

  (二十六)促進農業經營增效。深入開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升行動,做大做強龍頭企業,深化省市縣三級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建設,完善利益聯結機制,帶動農民參與鄉村特色產業發展,讓農民更多分享產業鏈增值收益。鼓勵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業經營主體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支持供銷社建設一批覆蓋縣鄉村的服務網點,降低單家獨戶生產經營成本。引導土地、林地、灘涂等經營權規范有序流轉,鼓勵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探索在農民自願前提下,結合農田建設、土地整治逐步解決細碎化問題。健全社會資本通過流轉取得土地經營權的資格審查、項目審核和風險防范制度,切實保障農民利益。

  (二十七)依法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益。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穩妥有序推進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鞏固提升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構建產權關系明晰、治理架構科學、經營方式穩健、收益分配合理的運行機制,探索資源發包、物業出租、居間服務、資產參股等多樣化途徑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監管體系。穩慎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切實摸清底數,加快房地一體宅基地確權登記頒証,探索農房財產權和宅基地使用權價值實現形式。建設農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設審批管理平台,完善宅基地審批、規劃許可、質量安全、建筑風貌管控等聯動運行的聯審聯批機制。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工作。保障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合法權益。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深入推進農村綜合改革試點示范。

  七、大力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

  (二十八)科學推進鄉村規劃實施。按照“多規合一”、“陽光規劃”要求,區分集聚提升型、城郊融合型、特色保護型、搬遷撤並型等村庄類型,推進實用性村庄規劃應編盡編。開展鎮村聯編和駐村規劃師試點。結合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三區三線”劃定成果,做好既有村庄規劃評估優化。規范優化鄉村地區行政區劃設置,嚴禁違背農民意願撤並村庄、搞大社區。推進以鄉鎮為單位的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積極盤活存量集體建設用地,優先保障農民居住、鄉村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空間和產業用地需求,制定鄉村振興用地政策指南。落實農村基本具備現代生活條件建設指引。

  (二十九)深化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加大村庄公共空間整治力度,持續開展村庄清潔行動。整縣整村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打造一批整治提升樣板縣、農村“廁所革命”樣板縣。鞏固農村戶廁問題摸排整改成果。因地制宜改造升級一批老舊公廁,新改建一批農村衛生廁所。以人口密集、水環境問題突出的中心村為重點,加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建設,推進農村改廁與生活污水治理有機銜接。完善“戶分類、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新增72個鄉鎮全鎮域落實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機制。編制村容村貌提升導則,防止大拆大建、盲目建牌樓亭廊“堆盆景”。嚴格執行農戶自建房審批制度,大力推廣農房建筑立面圖集,強化農房風貌管控,加大農村既有裸房整治力度,著力提升農村住宅建筑風貌品質。開展美麗鄉村庭院、美麗鄉村微景觀、美麗鄉村小公園(小廣場)、美麗田園、美麗鄉村休閑旅游點等鄉村“五個美麗”建設,融入鄉土內涵、傳統農耕、人文歷史、民俗風情等,打造福建版美麗鄉村。完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互聯網+督查”平台功能,健全農村人居環境長效管護機制。深化愛國衛生運動。

  (三十)保護修復鄉村生態環境。完善河湖長制,科學實施農村河湖綜合整治。完成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面積75萬畝。創新森林、濕地等自然資源管護機制,實施生物多樣性工程,加強武夷山國家公園建設。深入實施森林質量提升行動,推進城鄉綠化、綠色通道和森林步道工程、江河流域生態林工程。持續開展林業碳匯試點,創新林業碳匯產品與交易機制,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嚴格海洋伏季休漁制度,實施海洋漁業資源總量管理制度,探索開展限額捕撈試點,創建國家級海洋牧場示范區。

  (三十一)加強鄉村基礎設施建設。持續推進“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優化通鄉達村路網布局規劃,新建改造農村公路1500公裡。構建建制村通客車長效機制,確保農村客運“開得通、留得住”。實施農村供水保障工程,力爭73個有任務的縣(市、區)城鄉供水一體化全部動工建設,新增受益人口200萬人。支持農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基本完成農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建立全過程監管制度。開展現代宜居農房建設示范。實施農村電網鞏固提升工程,優化縣域電網網架結構,增強用電保障及服務能力。加強鄉村清潔能源建設,因地制宜實施“電能替代”。推進農村通信基礎設施提檔升級,加速推動5G網絡向鄉鎮及重點建制村延伸覆蓋。繼續實施智慧廣電鄉村工程,推進基層廣播電視公共服務網絡標准化建設。深入實施數字鄉村發展行動,推動數字化應用場景研發推廣,加快農村基礎設施數字化改造升級。加強農村應急管理基礎能力建設,深入開展鄉村交通、消防、經營性自建房等重點領域風險隱患治理攻堅。

  (三十二)提升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水平。鞏固提升義務教育基本均衡成果,提升農村學校辦學水平。加強縣域高中對口幫扶,支持縣域高中示范建設和達標晉級。加大鄉村教師培養力度,開展鄉村教師省級專項培訓,深入推進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提升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能力,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鄉村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提高農村傳染病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做好農村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加強農村老幼病殘孕等重點人群醫療保障,最大程度維護好農村居民身體健康和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優化低保審核確認流程,確保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應保盡保”。深化農村社會工作服務。拓展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總分館制建設。打造一批省級鄉村“復興少年宮”重點推進縣(市、區)。實施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提升工程,在人口聚集的鄉村新建一批體育公園、運動角、多功能運動場等健身設施。加強縣鄉村三級農村養老服務網絡建設,扶持建設農村區域養老服務中心,創建一批養老服務改革試點縣,推廣日間照料、互助養老、探訪關愛、老年食堂等養老服務。加大農村婦女、未成年人、殘疾人、精神障礙人員等支持保障力度。

  八、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

  (三十三)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突出大抓基層的鮮明導向,強化縣級黨委抓鄉促村責任,健全鄉鎮黨委統一指揮和統籌協調機制,推動上級投入支持的公共服務資源以鄉鎮黨委和村黨組織為主渠道落實。全面培訓提高鄉鎮、村班子領導鄉村振興能力。加強軟弱渙散村黨組織整頓。推進農村“六大員”隊伍建設,進一步整合崗位、強化管理、激發活力。健全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運行機制,推進黨支部領辦合作社,實施“跨村聯建”模式。持續開展市縣巡察,推動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和村務監督委員會有效銜接,落實村黨組織書記縣級黨委備案管理、縣級組織部門談心談話等制度,強化對村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經常性監督。對農村黨員分期分批開展集中培訓。通過設崗定責等方式,發揮農村黨員先鋒模范作用。

  (三十四)提升鄉村自治水平。健全農村基層黨組織對同級其他各類組織領導制度,完善農村重大事項、重要工作由黨組織討論決定工作機制。健全黨組織領導的村民自治機制,全面落實“四議兩公開”、“六要”群眾工作法等制度,開展全國村級議事協商創新實驗試點。規范村級組織承擔的工作事務、設立的工作機制、加挂的牌子、出具的証明事項。加強和規范村規民約工作。健全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全面推行城鄉社區近鄰服務。完善網格化管理、精細化服務、信息化支撐的基層治理平台。完善推廣積分制、清單制、數字化、接訴即辦等務實管用的治理方式。深化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試點,推進鄉村治理示范村鎮創建。

  (三十五)深化新時代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繼續在鄉村開展聽黨話、感黨恩、跟黨走宣傳教育活動。深化文明村鎮創建,拓展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縣級融媒體中心等建設,發揮鄉鎮(街道)實踐所和村(社區)實踐站作用,常態化開展文明實踐志願服務。持續開展家庭家教家風宣傳活動,弘揚八閩紅色文化、優秀農耕文化等“福”文化資源,支持申報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和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加強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傳統村落保護,實施傳統村落集中連片保護利用示范,建立完善傳統村落調查認定、撤並前置審查、災毀防范等制度。辦好中國農民豐收節系列慶祝活動,舉辦福建鄉村音樂會、鄉村“村晚”、戲曲進鄉村演出等群眾性文化活動。深化移風易俗,扎實開展高價彩禮、大操大辦等重點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推進農村喪葬習俗改革。

  (三十六)深化法治鄉村和平安鄉村建設。深化法律進農村,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發揮“蒲公英”普法志願者作用,加大鄉村“法律明白人”培養力度。加強鄉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鞏固“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全覆蓋成果,提高鄉村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水平。深入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加強基層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加強鄉鎮(街道)隊伍建設,強化網格員隊伍要素保障。完善農村警務工作機制,發揮“一村一警務助理”作用。推進智能安防小區建設,織牢“平安家園·智能天網”防護網。推進農村掃黑除惡常態化,持續打擊整治“村霸”等黑惡勢力、農村賭博等違法犯罪。深入開展“楓橋經驗”在福建、提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質效專項行動。完善鄉鎮(街道)信訪工作聯席會議機制,提升鄉村配備專職調解員比例,推進縣鄉村三級矛盾糾紛排查化解。

  九、強化責任落實和體制機制創新

  (三十七)壓實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責任。出台鄉村振興責任制實施細則,細化各級各有關部門特別是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人抓鄉村振興責任。統籌開展實績考核,將抓黨建促鄉村振興情況作為市縣鄉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持續深化鄉村振興“百鎮千村”試點,銜接開展鄉村振興示范縣、示范鄉鎮、示范村創建。全面落實縣級領導班子成員包鄉走村、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包村聯戶、村干部經常入戶走訪制度。加強工作作風建設,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樹牢群眾觀點,貫徹群眾路線,多到基層、多接地氣,大興調查研究之風。推行干部與群眾同吃、同住、同勞動、同調研的實踐鍛煉模式,推動干部力量下沉基層一線。統籌解決好“三農”工作中兩難、多難問題,把握好工作時度效。加強鄉村振興統計監測。深化糾治鄉村振興中的各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問題,切實減輕基層迎評送檢、填表報數、過度留痕等負擔。

  (三十八)健全鄉村振興多元投入機制。壓實各地政府投入責任,堅持把農業農村作為一般公共預算優先保障領域,穩步提高土地出讓收益用於農業農村比例。加大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鄉村振興公益性項目建設力度,推動金融機構增加農業農村現代化重點領域中長期信貸投放。支持以市場化方式設立鄉村振興基金。鼓勵將符合條件的項目打捆打包按規定由市場主體實施,撬動金融和社會資本按市場化原則更多投向農業農村。完善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考核評估指標體系,推動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保持涉農貸款余額持續增長。依托省級政策性優惠貸款風險分擔資金池,擴大“鄉村振興貸”規模。大力發展農村普惠金融。支持縣級農業信貸擔保機構建設,建立健全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健全農業保險產品體系,完善政策性農業保險,創新“一縣一品”特色農業保險產品,優化“保險+期貨”。鼓勵發展漁業保險。

  (三十九)加強鄉村人才隊伍建設。實施鄉村振興人才支持計劃,完善派駐第一書記和工作隊、科技特派員、鄉村振興指導員、金融指導員等制度,推進“師帶徒”人才下鄉、“一村一名大學生”,實施“青耘福建”、“八閩巾幗”、“美麗工坊”等行動,組織引導黨政、科技、金融、教育、衛生、文化、社會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等領域人才到基層一線服務,支持培養本土急需緊缺人才。繼續實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項目、“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教師“優師計劃”、“特崗計劃”和“國培計劃”。大力發展面向鄉村振興的職業教育,深化產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實施高素質農民培育計劃、農村創業帶頭人培育行動、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育“頭雁”項目,推進創業培訓“馬蘭花計劃”,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等政策支持力度,培育一批聯農帶農緊密的創業創新群體。引導城市專業技術人員入鄉兼職兼薪和離崗創業,對長期服務鄉村的在職務晉升、職稱評定方面予以適當傾斜。允許符合一定條件的返鄉回鄉下鄉就業創業人員在原籍地或就業創業地落戶。深化閩台鄉建鄉創合作,吸引台灣建筑師、文創團隊參與鄉村建設。發揮農民主體作用,調動農民參與鄉村振興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四十)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加快縣域內城鄉融合發展,深化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加強中心鎮市政、服務設施建設,推動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建設。實施縣域商業建設行動,支持優化縣域商業網點設施布局,建立完善縣域統籌、以縣城為中心、鄉鎮為重點、村為基礎的農村商業體系。深入推進縣域農民工市民化,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同常住人口挂鉤、由常住地供給機制,落實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補政策。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探索建立城鄉統一的產權交易市場,暢通農村資源要素流通渠道。統籌縣域城鄉規劃建設,梯度配置縣鄉村公共資源,發展城鄉學校共同體、緊密型醫療衛生共同體、養老服務聯合體,推動縣域供電、供氣、電信、郵政等普遍服務類設施城鄉統籌建設和管護。加快農業農村領域立法進程。

(責編:陳楚楚、張子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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