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任免一批干部!兩位副市長履新
據福州日報消息,2月28日,福州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經審議表決,通過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項。
福州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名單
(2023年2月28日福州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任命張定鋒為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任命吳一為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免去林中麟的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免去蘭文的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福州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名單
(2023年2月28日福州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任命翁國平為福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免去其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長職務。
福州市人大常委會關於接受陳浩辭去
福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委員等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2023年2月28日福州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因陳浩工作變動,福州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決定:接受陳浩辭去福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和福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報福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備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陳浩的福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職務相應終止。
福州市人大常委會免職名單
(2023年2月28日福州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免去肖敦穎的福州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福州市人大常委會任免名單
(2023年2月28日福州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任命詹強華為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
任命鄭敏、林菁菁、黃瑩、黃宜奮、李學鵬、張莉珍、高巧燕為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劉偉光的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免去黃勤民的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免去石文玉的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免去林榕生的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職務。
免去林朝暉的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免去方俊民的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福州市人大常委會任職名單
(2023年2月28日福州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任命陳喆為福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副檢察長。
任命鄭水蓮為福州市鼓山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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