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福建两会特别报道·代表委员来了

陈国平:完善“数字福建司法基础设施” 助推数字经济发展

2020年01月12日15:19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福建省政协常委陈国平

人民网福州1月12日电(谢小姿)“数字经济产业飞速发展,基础实施建设很重要。基础设施建设要跟上甚至是超过产业发展的步伐,才能助推发展,否则就有可能制约发展。”在福建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福建省政协常委陈国平建议福建省加快建设区块链存证平台,完善“数字福建司法基础设施”。

据了解,2018年福建省借助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在福州召开的契机,全省数字经济规模达1.42万亿元,位居全国第7位;同比增长22.4%,增速居全国第二位;数字经济占全省GDP的比重达39.8%,超过全国总比重34.8%近5个百分点,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2019年,福建省深入实施“数字经济领跑行动”,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数字经济规模约1.7万亿元。

什么是数字经济司法基础设施,福建为什么要完善这样的设施?

陈国平指出,数字经济司法基础设施就是用司法手段保障数字经济发展。随着福建省数字经济产业不断发展,电子合同、大数据交易、实物资产数字化交易及数字金融、互联网知识产权等业务量也在不断攀升,由此带来的和电子证据相关的纠纷逐年增多。而电子证据天然具有的碎片化、易灭失和易篡改等特性,导致当事人和法院面临电子证据存证难、取证难和认定难。同时,区块链技术“不可篡改”的特点,正契合了司法证明活动中对真实的需求,且极大降低了司法证明的成本。

“区块链技术以其独有的信任机制,可实现穿透式监管和信任逐级传递,是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可或缺的技术之一。”陈国平建议,福建应加快建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子证据存证平台,为“数字福建”打造数字司法基础设施。

陈国平认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子证据存证平台具有多个优势:

一是实现福建省信息化涉及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不可篡改,解决当事人事前存证、事中取证和事后认证难的问题;

二是建立健康的互联网企业生态圈,把公平、公正的规则嵌入到互联网业务中,通过统一的标准规范和协议,吸引满足接入条件的机构或企业接入法院电子证据存证平台,将电子数据进行区块链存证,实现法院与机构或企业建立互信;

三是实现外部企业电子证据上链及管理,主动将法院认定证据的电子证据规则发布出去,引导金融机构、知识产权保护机构提前按照电子规则整理证据包并及时上链存证,一方面助力并引导通过多元调解、仲裁等途径达到事前化解,另一方面通过法院端进行自动解析证据包,生成证据报告,辅助法官提高判案效率。

四是在一定条件内,在基本不改变原有程序流程的情况下,运用网络等电子载体完成法院各项工作。在不改变原有诉讼程序的基础上运用信息技术代替传统人力,提升审务工作的效率,缓解人手不足、办案压力大等突出问题。

“随着区块链技术应用的不断落地,除了电子证据之外,其他类型的证据也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在区块链上存证、备份,到那个时候,区块链技术就会成为司法保障的重要技术,应用到司法的方方面面。”陈国平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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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吴舟、张子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