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
连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加强新增重点区域来连人员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鉴于各地的疫情防控形势日趋严峻,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全面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加强对新增重点区域来连人员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近段时间以来从新增重点区域方向到连江的人员(含新增重点区域来连人员、新增重点区域返乡人员)应在抵达连江之日起14天内落实以下责任:
1.第一时间向用人单位、所在村居报告旅居新增重点区域的情况;
2.落实14天的居家医学观察,不随意走动,不参加聚餐、聚会等活动,主动做好健康管理。
二、对于不申报旅居新增重点区域情况、不配合做好健康管理的新增重点区域来连、返岗人员,将由公安、卫健、防疫等部门实行强制集中隔离观察,并视情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新增重点区域来连人员管理未尽事宜,参照湖北、武汉来连人员做法要求,不漏一人,全面管控,严格落实健康管理。
特此通知。
连江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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