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布“模范职工之家”建设和评定规范

2020年04月29日08:20  来源:福建日报
 

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之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了由省总工会为主起草的两项“模范职工之家”福建省地方标准《“模范职工之家”建设规范》和《“模范职工之家”评定规范》。

据介绍,这两个省地方标准的制定,是省市场监管局和省总工会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完善人民当家做主制度体系,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重要举措。两个省地方标准从基层工会实际出发,以问题为导向,突出了工会主责主业,创新了建家模式,助力新时代新福建治理现代化,为新时代“中国之治”打造了福建样板。

据悉,两个标准的新鲜出炉创下多个“全国第一”:全国首创将“模范职工之家”写入标准,将我省多年来在创建职工之家过程中形成的有效经验,固化成为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有助于规范福建省职工之家建设工作,统一职工之家品牌,叫响做大工会组织成为职工最可信赖的“职工之家”;全国首创规范化推进“模范职工之家”创建工作,以全国总工会和福建省总工会的有关文件规定为基础,具有科学性、规范性特点。

此外,标准还首次明确了建家工作和评家工作的主体;首次规定了职工之家、职工之家建设和模范职工之家的术语和定义;首次把工会服务职工工作和全部工会工作纳入模范职工之家建设和评定的范畴。(记者 林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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