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检察机关深化扫黑除恶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2020年06月01日16:33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泉州市检察机关自觉把扫黑除恶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结合起来,在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的同时,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支持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全市经济发展和民营企业成长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打击+整顿,维护平等市场

复工复产后,晋江某小区多个装修施工队进进出出,好不热闹。工地上再也不是清一色的某牌水泥和单一类型的沙子,业主再也不用排队等着同一施工队来敲墙。“原本这个小区的装修业务我们是接不到的,就算接到了业务也会被人干扰,无法顺利施工。”装修工人胡某说道。

原来,曾经在工人胡某所说的这个小区内,业主及装修公司对装修建材的购买、搬运等都没有自主选择权,用什么沙子、哪个牌子的水泥或者找什么人搬运材料、敲墙,甚至每项建材或服务的价钱都由以李某飞为首的犯罪团伙说了算。

2015年初,李某飞等6人合伙成立了一家建材搬运公司,2015年3月至2016年2月,该犯罪团伙通过电话威胁、到施工现场口头威胁、阻扰施工及材料搬运等手段,多次强迫该小区内装修公司或业主接受其公司提供的建材销售及搬运、敲墙等服务。多家装修公司和业主敢怒不敢言,最终只得接受这种“被强迫的交易”。

2018年8月,该案移送晋江市检察院审查逮捕。2019年4月,晋江市检察院以强迫交易罪将李某飞等人起诉至法院。2019年7月,李某飞等人均因犯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两年不等,并处罚金。

“李某飞等人在双方没有交易意思自治的情况下,伙同他人以暴力等手段阻碍施工,扰乱了公平、自由的市场交易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办案过程中,晋江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发现住宅小区物业监管方面的漏洞是导致本案“沙霸”“搬霸”违法犯罪持续时间长,正常交易秩序混乱的重要原因。于是,2018年9月,晋江市检察院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建立全市物业行业年度大检查制度,设立专门的举报投诉电话,对“沙霸”“搬霸”等违法行为,依规定将相关企业纳入行业信用黑名单。

检察建议发出后,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到涉案小区进行现场走访,并对辖区内30个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全方位排查,针对可能涉及的强买强卖问题现场公示沙水泥价格、现场回访装修业主,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与员工签订扫黑除恶承诺书。同时,在物业小区电梯内张贴扫黑除恶宣传海报,播放扫黑除恶宣传视频,公布举报电话等。自此,该小区内所有装修公司和业主得以自主选择建材和服务,也能够自主讨价还价。

办案+监督,净化金融环境

“借2700元,还了5000元后,却还要还30000元,幸好原来的判决撤销了,否则我真不知道该去哪凑这笔钱给许某煌、赖某武的放贷公司。”近日,一名虚假诉讼当事人在拿到民事再审裁定书后激动地对德化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说。

据了解,2018年12月,德化县公安局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将许某煌、赖某武等人移送德化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了陈某向316放贷公司借款的事情可能隐藏着虚假诉讼行为”,承办检察官进一步审查发现,像陈某这样找316放贷公司借少量金钱却被要求签订翻十至二十倍不等虚高借款借条,且被对方起诉还钱的当事人总共有14个,虚增的债权总数额达到23万余元。“这是一起隐藏在涉黑案件中的套路贷及虚假诉讼行为,于是我们就组成5人检察官专案组,开展了一系列调查取证。”检察官说。

原来,此前陈某因周转不灵,遂向许某煌、赖某武等人成立的316放贷公司借钱,当时他仅借2700元,对方却要求他在一张借款金额为30000元的空白借条上签名捺手印,并支付日息60元,急着用钱的陈某没想那么多便照做了。此后,陈某还了5000多元的利息再也无力偿还30000元。于是,许某煌、赖某武等人采取了在公众场合辱骂、持电棍威胁恐吓、张贴大字报催讨债务等方式向陈某逼债,未果后持伪造的借条到法院提起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导致法院作出错误判决。

德化县检察院民行部门负责人介绍,案件受理后,他们就到该县法院调阅了民事审判卷宗,同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查明团伙作案模式并自行开展调查取证,查明了许某煌、赖某武等人通过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方式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虚假债权关系合法化的事实。德化县检察院遂向该县法院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法院经过审查,对该系列民事案件全部启动再审,并予以改判,陈某等14名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许某煌、赖某武等人也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至1年11个月不等。

虚假诉讼损害群众利益又扰乱司法秩序,尤其是依托涉黑涉恶团伙出现的“套路贷”行为严重危害社会安定。为此,泉州市检察机关坚持“共赢多赢双赢”的司法理念,在无被害人申诉且无涉及刑事犯罪的情况下,积极构建公检法配合协作机制,提升监督质效,既致力于摧毁和瓦解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又着力净化金融借贷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保障+服务,护航合法经营

“您好,这是您的茶饮和小食,请慢用。”“您好,外卖5号可以取餐了!”恢复堂食后,位于南安市省新镇的某茶饮小店内一派忙碌的景象。“小本生意经营不易,别看我们现在经营红火,这家小店也一度走在倒闭边缘……”说起三年前的“揪心事”,服务员小陈心有余悸。

小陈所在的茶饮店开张于2017年6月,这家坐落于生活区的小店寄托着店主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生意起初很不错,两个月来营业额节节攀升。大家起早贪黑地经营打理,辛苦可算没白费。”然而,好景不长……据店主介绍,2017年8月份至2018年4月份期间,为索要该店的经营股权,以尤某华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便多次到店滋扰,点了饮料后便在店里分散开一人占据一张桌子,在店里抽烟、大声喧哗,将食用后的槟榔随意乱吐,对到店的女客人吹口哨,上前制止的店员多次遭受恐吓,小店的正常经营难以维系,原本红火的茶饮小店日益惨淡,恶势力团伙频频滋扰也让周边商户人心惶惶。

“面对黑恶势力对民营经济的滋扰,我们检察机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打击,护航发展。”2019年9月,该案移送南安市检察院审查逮捕。2019年11月,南安市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将尤某华起诉至法院。2019年12月,一审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尤某华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一直悬在心头的大石可算落地,这下我们终于可以安心开店做生意了!”2020年3月,案件二审被驳回上诉,判决正式生效,久违的笑容重新爬上店长的脸上,沿街的市井小铺渐渐恢复往日的蓬勃生机。

扫黑除恶护航发展,精准打击涉企犯罪,近年来,泉州市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涉黑恶团伙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民营企业收取“保护费”等行为,守护民营企业稳稳的“安全感”。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危害民营企业发展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6件56人,提起公诉6件56人,在办案过程中全面评估涉企风险,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诉累。

此外,全市检察机关依托全媒体宣传矩阵,积极向民营企业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的意义,结合典型案例揭露黑恶犯罪的社会危害,以案释法,调动民营企业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为民营企业依法规范经营、持续健康发展持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杨晓瑜 林翠霞)

(责编:林东晓、陈蓝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