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一天,高速公路通行政策有了新變化。昨日,記者從福建省高速集團獲悉,自今年1月1日起,貨車及專項作業車實行按車(軸)型收費、行駛高速公路的車輛按實際行駛路徑分段計費等多項新政實施。
變化一 8座和9座客車降為一類收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行業標准《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JT/T489—2019),車長小於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車由現有兩類客車調整為一類客車,其應交的通行費將出現較大幅度下降。
需要提醒的是,已辦理ETC的8座和9座小型客車用戶,請及時持有效証件到各閩通卡服務網點辦理變更手續,否則沒有辦法享受通行費的調整。
變化二 貨車實行車(軸)型收費
貨車及專項作業車按照車輛總軸數、車長和最大允許總質量分為六類,基本費率為普通高速公路0.45元/車公裡,一至六類車型收費系數分別為1.0、2.4、3.6、4.9、5.3、5.8。經批准行駛高速公路的六軸以上超限運輸車輛,在六軸貨車收費系數的基礎上,按照每增加一軸,收費系數增加0.4的方法計收。
據介紹,貨運車輛必須經入口重量檢測后行駛高速公路,其中已安裝ETC的正常繳費車輛,通過混合(人工)車道自動進入,出口直接行駛ETC車道﹔未安裝ETC車輛需領取帶有路徑記錄功能的CPC通行卡,出口行駛混合(人工)車道。已安裝ETC的半挂車經入口重量檢測后,入口行駛混合(人工)車道,將ETC卡交收費員確認車型后進入,出口可直接通行ETC車道,收費系統根據寫入的車型標准收費。
變化三 通行費實行取整新原則
將“以元為單位,實行3.49元以下舍,3.50—7.49元歸5元,7.50—9.99元歸10元”的取整原則,調整為ETC車輛通行費四舍五入取整到“分”,非ETC車輛通行費四舍五入取整到“元”。
另外,通行費計費原則由“最小費額”調整為“精確計費”,即按照實際行駛路徑計算通行費,且入口取卡、出口一次計算費額的方式也調整為通過門架系統分段計算費額。
調整計費方式會不會導致通行費增加?業內人士表示,由於新的聯網收費系統是以車輛通行的實際路徑進行計費,與原來的按照最短路徑收費相比,少部分車輛的應交通行費額可能會出現一些變化,也符合依法公平交費的原則。
變化四 ETC車輛享受無差別優惠
將使用閩通卡享受2%-5%的優惠,調整為對全國已安裝ETC車載設備的用戶均實施5%的車輛通行費基本優惠政策。同時,本項優惠可與其他優惠疊加享受。值得提醒的是,未安裝ETC車載設備車輛將不享受上述5%的無差別基本優惠政策。
變化五 鮮活農產品車輛預約免費通行
享受“綠色通道”政策的車輛,通過電子不停車收費門架系統自動計費的方式予以優惠。享受優惠的車輛,2020年6月30日過渡期后必須安裝並使用ETC車載裝置(建議使用記賬卡,2020年6月30日前單卡或取CPC卡車戶也可免費通行),必須在出口申請並接受查驗。
值得注意的是,運輸鮮活農產品和跨區作業聯合收割機(插秧機)車輛盡可能在預約平台進行通行預約,並在24小時內開始行程,或在入口混合車道進行預約。入口或出口均行駛混合(人工)車道(不領取CPC卡),出口時主動向收費人員申請查驗,經核驗后符合規定的予以免費通行。
變化六 港口集裝箱車輛省內通行費打五折
對承運經我省沿海港口裝(卸)船的國際標准集裝箱運輸車輛,使用ETC並通過預約通行我省沿海港口附近收費站的,省內通行費統一按五折優惠。
需要提醒的是,上述集裝箱車輛需安裝專用ETC且使用記賬卡並預約通行(如已安裝普通ETC,請前往各閩通卡服務網點辦理變更手續),同時必須在預約后24小時內開始行程,在約定時間內出口,並在預約平台上確認,且必須從港口附近收費站進或出,入口經重量檢測后行駛混合(人工)車道(不領取CPC卡),將ETC卡交收費員確認車型后進入,出口可直接通行ETC車道,事后將后台核驗集裝箱進出港情況。(記者 王金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