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人社局、財政局近日聯合印發《關於2020年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准的通知》,公布了2020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調整方案。
此次調整的是基礎養老金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
其中,基礎養老金由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地方政府提高的基礎養老金和加發的年限基礎養老金組成。這一次調整的就是基礎養老金。
2020年9月10日,人社部、財政部聯合印發《關於2020年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全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的通知》,其中規定: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3元,即在原每人每月88元的基礎上增加5元。
2020年11月27日,福建省人社廳、財政廳聯合印發《關於2020年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省定最低標准的通知》,其中規定:全省城鄉居民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3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23元的基礎上增加7元。
兩類人員的調整標准不同
根據調整方案,此次調整范圍是領取廈門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
調整標准為:廈門市戶籍滿5年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上調20元,調整后為310元。
廈門市戶籍不滿5年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基礎養老金按省定標准調整,即月標准上調7元,調整后為130元。
調整方案自2020年7月1日起執行。
年底前將補發今年調整款項
從2021年1月起,廈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將按調整后的標准發放。
2020年12月底前,廈門約3.8萬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將收到一筆補發的調整款項。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如果有疑問,可登錄廈門人社官網(http://hrss.xm.gov.cn/)查詢,也可在工作時間撥打1233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咨詢熱線進行咨詢,或到市、區、街鎮、社區社保經辦機構現場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