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出台地方標准管理辦法 地方標准立項原則上每年申報一次

2021年02月01日08:12  來源:廈門網
 
原標題:廈門出台地方標准管理辦法 地方標准立項原則上每年申報一次

  記者從廈門市市場監管局獲悉,《廈門市地方標准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於近日頒布實施。

  據介紹,《辦法》是廈門市標准化領域一項重要的管理制度,將有利於廈門市全面推進實施標准化戰略,不斷完善各行各業的標准體系,加快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尤其是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領域的標准化進程,充分發揮標准的基礎保障、技術支撐和帶動引領作用,促進廈門市更高水平建設高素質高顏值現代化國際化城市。

  《辦法》明確,地方標准為推薦性標准,但其技術要求不得低於強制性標准的相關技術要求,並做到與有關標准之間的協調配套。禁止通過制定服務規范、產品質量及其檢驗方法地方標准等方式,利用地方標准實施妨礙商品、服務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的行為。

  《辦法》規定,制定或修訂地方標准應當立項,地方標准立項原則上每年申報一次,截止日期為4月30日。社會團體、企事業組織以及公民可以向標准化主管部門或者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地方標准立項建議。

  地方標准制修訂項目完成時限原則上不得超過12個月。地方標准批准發布后20個工作日內,標准化主管部門應建立地方標准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在其門戶網站和地方標准信息公共服務平台上公開地方標准文本信息,供社會公眾免費查閱。

  《辦法》還明確了地方標准的實施后評估和復審要求,規定了市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對實施滿一年的地方標准進行分析、評估,以及應及時復審的幾種情況,便於對地方標准的制定、實施狀態實時跟蹤,確保地方標准處於科學適用的狀態。

  據悉,下一步,廈門市市場監管局也將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國家有關規定,積極推動參與制定國際標准、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支持地方標准轉化為國際標准、國家標准或行業標准,提升“廈門標准”的國際、國內影響力。(廈門日報記者 陳泥 通訊員 陳立登 王志軍)

(責編:吳舟、陳藍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