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台“1338”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

近日,中共泉州市委扶貧開發成果鞏固與鄉村振興工作領導小組印發《健全完善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貫徹措施》,提出“1338”工作機制,織密防返貧致貧網,鞏固脫貧成果。
一條監測底線
根據該工作機制,有勞動能力戶以當地農村低保標准的2倍作為監測底線,無勞動能力戶以當地農村低保標准為監測底線。今后,泉州市將隨著每年度農村低保標准的調整相應調整年度監測范圍。
按照該監測標准,脫貧不穩定戶指的是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地監測線,存在返貧風險的脫貧戶﹔邊緣易致貧戶指的是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地監測線,存在致貧風險的農戶﹔突發嚴重困難戶指的是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地監測線,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農戶。
三項監測措施
主動申報:農戶使用“一鍵報貧”在線申報系統、“12317”防止返貧監測和農業農村(鄉村振興)部門熱線電話進行主動申報。
部門預警:行業部門每月組織一次專項篩查,將預警信息反饋基層核實。鄉村振興部門每季度開展“回頭看”,召集行業部門對存在問題開展一次集中研判,制定應對措施。
常態化摸排:鎮、村干部結合部門反饋預警信息及日常工作掌握情況,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入戶摸排,縣級鄉村振興部門每季度對發現的風險預警對象開展一次“回頭看”,每半年對轄區內所有農戶組織開展一次入戶摸排。
三項認定程序
核查:農戶申報→鄉鎮5個工作日內出具初審意見→初審符合條件的對象出具承諾書並授權依法查詢家庭相關信息→縣級在10個工作日內對申報對象及家庭成員公職、商品房、自用小汽車情況進行復核。
認定:建制村召開村“兩委”進行民主評議→村公示→鎮審核→縣級鄉村振興工作領導小組確認→縣級門戶網站公告並錄入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業務管理系統。對復核不符合監測條件的疑似低保“漏保”“漏救”對象,應及時移交民政部門再核實。
風險消除:建制村“兩委”民主評議→村公示→鎮審核→縣級鄉村振興工作領導小組確認→縣級門戶網站公告並在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業務管理系統中標識風險消除。
八項幫促措施
干部挂鉤:對監測對象實施“1+1+1”挂鉤幫促,即安排所在縣(市、區)1位科級(含)以上干部、1位鎮干部、1位村干部共同幫促,其中,對脫貧不穩定戶和邊緣易致貧戶,確定一位本村有幫扶能力的黨員或創業致富帶頭人結對幫促。
產業幫促:幫扶責任人與監測對象共同研究確定幫扶項目,確保有意願通過產業發展增收的監測對象至少有1個產業帶動項目。
就業幫促:分門別類開展專業技能培訓,確保每個有培訓需求的監測對象家庭勞動力都有機會接受職業技能培訓,每個有就讀技工院校意願的幫扶家庭學生都有機會接受技能教育。積極開發公益性崗位,對有勞動能力、有就業意願但難以通過市場渠道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予以兜底安置。
“三保障”和飲水安全鞏固幫促:住建部門、所在鄉鎮及時開展監測對象房屋安全篩查鑒定工作,對居住在C、D級危房的監測對象及時進行危房改造,監測戶住房安全但條件較差的,可按規定申報住房條件改善提升項目﹔衛健部門為監測對象提供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督促簽約團隊落實履約服務﹔醫保部門在醫保信息系統中標識監測對象身份信息,落實監測對象的醫療保障政策﹔水利部門對監測對象飲水安全情況開展核查,對家庭飲用水不符合農村飲水安全評價指標的監測對象及時落實保障政策﹔教育部門牽頭落實控輟保學工作,確保監測對象家庭義務教育階段輟學子女“動態清零”。
兜底幫促:對符合低保條件的監測對象,及時納入低保范圍,做到應保盡保。對已納入低保的監測對象,家庭年人均純收入超過當地低保標准、符合退保條件的,給予12個月延保漸退期。
消費幫促:將監測對象納入銷售消費兜底網絡,確保從事農產品生產銷售的監測對象消費兜底挂鉤幫扶全覆蓋。
應急救助:對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監測對象,按規定及時申報應急救助資金,鼓勵各地設立“防貧保”等金融保險產品、發動慈善組織募捐等措施對突發性困難戶及時開展應急救助。
社會幫促:聚焦鄉村產業、鄉村建設兩大重點,鼓勵引導民營企業投身全國“萬企興萬村”行動。繼續通過“泉州市名特優農產品——泉州市總商會”小程序,持續動員企業、社會組織、個人、華僑等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消費幫促。(許雅玲 顏碩豐)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