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紀委監委通報三起關於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節點歷來是“四風”問題易發多發期,為強化警示警醒,教育廣大黨員干部嚴守規矩、不逾底線,堅決防止“四風”反彈回潮,日前,福建省紀委監委對三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予以通報,重申紀律要求。
福建省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原總隊長陳小兵違規吃喝、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2013年至2021年,陳小兵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宴請,長期無償佔用管理和服務對象場所違規吃喝,多次在春節、中秋節期間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贈送的禮金和茅台酒等禮品。此外,陳小兵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8月,陳小兵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上杭縣自然資源局原黨組書記、縣林業局原局長(兼)張慶林違規收受禮品、違規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旅游活動安排問題。2013年至2017年,張慶林在擔任上杭縣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贈送的煙酒、金幣、購物卡等禮品。2019年9月,張慶林在擔任上杭縣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林業局局長(兼)期間,違規接受某工程承包人安排的旅游活動,並由其支付相關費用。此外,張慶林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5月,張慶林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21年9月,張慶林因犯受賄罪,被判處刑罰。
雲霄縣列嶼鎮原三級調研員張耀忠違規收受禮品問題。2016年至2019年,張耀忠在擔任雲霄縣經濟和信息化局副局長、工商業聯合會專職副主席期間,多次在春節、中秋節期間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贈送的煙酒、茶葉等禮品。此外,張耀忠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12月,張耀忠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21年2月,張耀忠因犯受賄罪,被判處刑罰。
通報強調,“節點”就是“考點”,必須始終以“趕考”的清醒和堅定答好作風建設答卷。各級黨組織要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論述,落實省第十一次黨代會部署,始終牢記“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進一步從政治上認識和把握作風建設,充分發揮全面從嚴治黨的引領保障作用,推動黨風政風持續好轉,讓新風正氣成為福建名片。(記者 劉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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