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嚴打涉疫違法行為 5家藥店被立案查處46家餐館被責令整改
2022年03月19日13:10 | 來源:人民網-福建頻道
人民網廈門3月19日電 (張萌)近期以來,廈門市場監管部門從細監管,緊盯“五小行業”,從嚴執法。截至目前,先后有5家藥店因銷售四類藥品而未登記購藥人信息等違法行為被立案查處,46家餐飲服務單位從業人員工作期間未佩戴口罩而被開具責令改正通知書。
據悉,“五小行業”指小食品經營及加工單位、小理發美容店、小旅店、小浴室、小歌舞廳行業等。3月17日,執法人員在湖裡區檢查發現,4家藥店未對購買四類藥人員進行實名登記,依法對其立案調查,而對46家餐飲服務單位從業人員未佩戴口罩行為,當場開具了責令整改通知書。

執法人員現場開具責令整改通知書。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供圖
無獨有偶,18日集美區一藥店因未落實疫情防控有關規定也被立案查處。執法人員在收集藥店從業人員核酸檢測數據中發現,這家藥店質量負責人、執業藥師等未落實每7天一次的核酸檢測要求。同時,該藥店“四類”(退熱、止咳、抗菌素和抗病毒)藥品留存處方不規范,存在瞞報、漏報“四類”藥品購藥信息問題,已違反《藥品管理法》和廈門市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執法人員依法對其立案調查。

執法人員正在核查藥品信息。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供圖
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提醒,鑒於當前疫情防控要求,各類公共經營場所經營管理者應切實承擔主體責任,嚴查“三碼”(即掃場所碼、驗健康碼、查行程碼),嚴格落實測溫、消殺、戴口罩、一米線和場所通風等防疫要求。同時,所有藥品零售企業在銷售“四類”藥品(退熱、止咳、抗生素、抗病毒藥)時,應做好實時在線填報工作,確保“四類”藥品銷售信息可追溯。對有不如實提供信息或不配合提供信息的,一律不得銷售“四類”藥品﹔並禁止網絡銷售“四類”藥品。
(責編:林東曉、張子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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