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人與森林的綠色之約
記者手記:人不負青山,青山必不負人
今年的國際森林日聚焦“森林與可持續生產和消費”。
森林不僅具有涵養水源、保持水土、防風固沙、調節氣候、維系生物多樣性等生態功能,還擁有強大的生產功能,源源不斷地供應著人類所必需的木材、燃料、食品、藥材等產品。但任何形式的利用,都必須建立在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下,不應超過森林系統自身的承載力與自然更新速度。
森林可持續經營,涉及從生產到消費的全鏈條、多環節。
在造林環節,要充分考慮環境影響,在樹種選擇、施工作業、撫育管理等方面遵從科學原則,落實環保措施,避免以綠化之名破壞生態。在採伐利用環節,對天然商品林、生態公益林、重點生態區位商品林等生態價值極其重要的林分,應當嚴格落實禁、限伐政策﹔人工商品林同樣要遵循科學利用、合理採伐的原則,從粗放經營轉向集約化經營,從數量型資源培育利用方式轉向質量型,通過提高單位面積產量提高產業附加值。同時,還應不斷豐富森林資源應用場景,拓展森林多種功能,探索林下經濟、森林康養、林業碳匯等非木質化利用方式,從“賣木頭”轉向“賣空氣”“賣體驗”“賣文化”,真正實現“不砍樹也致富”。在消費環節,則要科技與理念兩頭發力,讓循環利用成為綠色消費新風尚,同時積極尋求“以竹代木”等替代品,優化消費結構。
森林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基礎。沒有節制的予取予求是不可持續的,隻有取之有度、用之有節、科學開發、永續利用,才能實現“人不負青山,青山必不負人”。
什麼是《聯合國森林文書》?
《聯合國森林文書》原名《國際森林文書》,全稱是《關於所有類型森林的無法律約束力文書》,於2007年12月第62屆聯合國大會正式審議通過。2015年聯合國經社理事會決定將其更名為《聯合國森林文書》。
《聯合國森林文書》是國際上第一個關於森林可持續經營的國際協議,對森林可持續經營的國家和國際行動提出了原則性要求。主要目的是:加強各層級的政治承諾和行動,以推動所有類型森林的可持續管理得以有效實施,實現全球森林目標﹔強化森林對實現各類國際發展目標的貢獻,包括2030可持續發展議程和可持續發展目標﹔提供國家行動和國際合作的平台。
2012年,原國家林業局選定12個單位作為首批履行《聯合國森林文書》示范單位,截至目前已發展為17個。示范內容從傳統的森林經營逐步擴展到森林文化、自然教育、森林康養、國家公園建設、城鄉林業融合發展等領域。
記者 張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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