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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安機關發布2021年全省打擊經濟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2022年05月13日16:10 | 來源:人民網-福建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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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福州5月13日電 (劉卿)2022年5月15日是第十三個全國公安機關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宣傳日,在“5.15”來臨之際,福建省公安廳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去年至今年4月福建省公安機關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情況,同時發布2021年福建全省公安機關打擊經濟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發布會現場。福建省公安廳供圖

“截至目前,福建省公安機關共破獲各類經濟犯罪案件8244起,涉案金額658億余元。”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鄭雷聲在發布會上表示,全省公安機關緊盯百姓急難愁盼,全面提升打擊經濟犯罪、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水平,護佑民生安寧、護航經濟發展、護衛社會安定。

據通報,福建省公安機關堅持以打開路、以打促穩、以打促防,堅持民生犯罪“重點打”、新型犯罪“攻堅打”、鏈條犯罪“深度打”,偵破一批有影響的大案要案。今年初開展“控風險、追逃犯、護穩定”專項行動,針對民營企業案件立案后未及時處理,形成刑事訴訟“挂案”問題,聯合檢察機關深入開展專項清理。

近期,福建省公安廳正組織開展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4月以來,重點打擊假借提供“養老服務”、投資“養老項目”、銷售“養老產品”、宣稱“以房養老”、代辦“養老保險”、開展“養老幫扶”等名義,侵害老年人財產權益的違法犯罪,深入摸排一批養老詐騙犯罪線索,快偵快破一批案件,打深打透一批團伙,依法嚴懲一批違法犯罪人員,以實際行動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守好老年人的“養老錢”“救命錢”。

下一步,福建全省公安機關將深入推進“閩劍”系列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非法集資、地下錢庄、網絡傳銷等突出經濟犯罪活動,開展依法打擊整治商業賄賂犯罪專項行動,開展“超權限、超范圍、超數額、超時限”不規范凍結問題專項整治,擴大省級“防范經濟犯罪宣傳聯盟”治理效應,幫助企業群眾防范不法侵害。

會上,福州市公安局東街派出所、鼓樓區人民法院“三坊七巷社區法官工作室”、鼓樓區人民檢察院知識產權檢察法律服務中心等單位被授予“防范經濟犯罪宣傳基地”牌匾。據了解,福建省公安廳聯合聯合省法院、檢察院、司法廳、稅務局、市場監管局、金融監管局、銀保監局、証監局等單位,組建省級“防范經濟犯罪宣傳聯盟”,將10家單位共建為“防范經濟犯罪宣傳基地”。

2021年福建全省公安機關打擊經濟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如下:

1.福州方某國團伙系列串通投標案。2021年11月,福州公安機關破獲方某國團伙系列串通投標案,打掉一個職業圍標、賣標犯罪團伙。經查,2017年8月至案發,以方某國、張某樑為首的犯罪團伙,利用注冊成立的10余家空殼公司,在福州、廈門等地圍標工程建設項目126個,中標后再以高價賣標或者收取挂靠費的方式交由他人施工,涉案金額達7億余元人民幣。目前,該案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2.廈門郭某裕等人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2021年1月,廈門公安機關破獲某集團電商部門員工郭某裕等人受賄案。經查,2018年至案發,犯罪嫌疑人郭某裕擔任某集團電商部總經理,在貨物調撥、活動促銷、費用支持審批、渠道拓展傾斜等方面對分銷客戶利益有影響力。分銷客戶為與郭某裕等人密切關系,擴張自身業務,陸續向郭某裕等人支付金額不等的“感謝費”。郭某裕等人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多家下游分銷商巨額賄賂合計1566萬余元人民幣。目前,該案已進入法院審理階段。

3.漳州“2021·8·5”特大虛開發票案。2021年8月,漳州市公安局龍海分局破獲“2021·8·5”特大虛開發票案,成功打掉跨區域特大虛開發票、騙取醫保基金犯罪團伙2個,搗毀虛開發票犯罪窩點4個,依法查扣電腦、賬冊、印章等一批作案工具。經查,2019年至案發,以陳某鋒、肖某剛為首的兩個犯罪團伙,為騙取醫保基金,互相勾結,利用“光明扶貧工程”,虛增AQBH人工晶體等醫療耗材價格,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2000余份,套取醫保基金近1億元人民幣,非法獲利6000余萬元人民幣。目前,該案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4.泉州王某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2021年8月,泉州晉江市公安機關破獲王某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經查,2021年5月至案發,犯罪嫌疑人王某明成立公司,開發“可比達”商城APP,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大肆虛假宣傳,並向社會公眾推廣“拼團返利+津貼池+面包商店委托+貢獻值推廣費”模式,允諾客戶投資充值參與拼團返利,購買代理可獲津貼、貢獻值等,向社會不特定人員非法吸收資金1.36億余元人民幣,造成損失4682萬余元人民幣。目前,該案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5.莆田“8·24”非法經營証券期貨案。2021年12月,莆田公安機關破獲公安部挂牌督辦的“8·24”非法經營証券期貨案,繳獲大量作案工具。經查,2017年以來,以犯罪嫌疑人郭某洪為首的犯罪團伙,未經相關部門批准,私自對接境外期貨平台,搭建交易系統,採取為客戶開設“信用倉”“現金倉”等各類子賬戶的方式,非法從事黃金期貨交易活動,涉案金額達9億余元人民幣。目前,該案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6.莆田張某峰等人系列保險詐騙案。2021年10月,莆田公安機關破獲公安部挂牌督辦的張某峰等人涉嫌保險詐騙案,挽回經濟損失160萬余元人民幣,實現對“故意制造事故、汽修廠虛高報價、保險公司員工內外勾結理賠”犯罪的全鏈條打擊。經查,張某峰伙同親屬、同事,頻頻制造碰撞、刮蹭、涉水等交通事故,並偽造汽修公司印章和定損協議,提供給保險公司理賠,騙取高額保險理賠款,涉案金額360萬余元。目前,該案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7.莆田鄭某軍等人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2021年8月,莆田公安機關破獲公安部挂牌督辦的“7·13”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打掉在網絡平台上冒充海外代購,銷售假冒國際品牌注冊商標箱包的售假工作室3個。經查,2020年1月至案發,犯罪嫌疑人鄭某軍等人在莆田市荔城區開設售假工作室並雇佣員工,在網絡平台開設多家海外代購網店,假裝留學生身份,以海外代購名義,在網上銷售假冒品牌箱包,涉案金額1億余元人民幣。目前,該案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8.三明“8·24”系列非法經營資金支付結算案。2021年8月,三明公安機關破獲公安部挂牌督辦的“8·24”系列非法經營案,搗毀非法經營資金支付結算、詐騙、平台技術支撐等犯罪窩點23個,打掉犯罪團伙22個,涉案金額47億余元人民幣。經查,犯罪嫌疑人管某、謝某等人在三明市等地組織人員,大肆收買銀行四件套、網絡支付平台收款二維碼,並建立多個工作室,為境外網絡賭博、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團伙提供資金結算服務。目前,該案已進入法院審理階段。

9.三明“20210308”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2021年4月,三明公安機關成功破獲一起涉嫌利用“虛擬幣”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經查,2017年初至案發,以吳某為首的犯罪團伙搭建“ORG”網絡交易平台,通過舉辦培訓、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以“區塊鏈”“去中心化”“數字虛擬貨幣”等為幌子,採取“拉人頭”、收取“入門費”方式,要求參與者購買“ORG”幣獲得會員資格,按照推薦關系形成層級,引誘發展下線,收取會員購買“ORG”幣資金7億余元人民幣。目前,該案已進入法院審理階段。

10.平潭游某偉職務侵佔案。2021年7月,平潭綜合實驗區公安機關聯合某企業集團破獲系列職務侵佔案,打掉一個虛假派送侵佔物流補貼的犯罪團伙,查獲網絡賬號20個,摧毀作案窩點4處。經查,2018年6月至案發,以犯罪嫌疑人游某偉為首的犯罪團伙,利用公司偏遠地區物流配送補貼規則,在網絡購物平台上瘋狂刷單,填報虛假邊遠地址,冒充快遞派送員虛假派送,侵佔某公司物流補貼150余萬元人民幣。目前,該案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責編:陳楚楚、張子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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