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成立“茉莉姐姐”家事輔導調解中心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婦聯與福州市中院聯合揭牌成立了福州市“茉莉姐姐”家事輔導調解中心暨家庭教育指導中心,並通過政府購買社會服務方式引進一支由心理、家庭教育、法律、社會工作等共11名專業人士構成的項目實施團隊,配合法院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家事案件觀察等工作。
福州市婦聯相關負責人表示,該中心成立旨在進一步貫徹落實民法典、家庭教育促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推進人民法院在辦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時高效貫徹落實家事糾紛輔導調解機制和家庭教育指導制度,營造良好的未成年人成長家庭環境,增進家庭平安文明和社會和諧。
活動現場,福州市婦聯與福州市中院聯合簽署發布了《關於涉未成年人案件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實施意見》,實施意見對開展家庭教育指導的適用范圍、案件類型、指導程序、指導內容、指導形式、隱私保護、保障機制等作出了詳細的規定。
揭牌儀式結束后,福州市“茉莉姐姐”家庭教育指導中心工作人員根據福州市中院發出的首份家庭教育指導令,為爭奪撫養權的案件當事人進行了專業的家庭教育指導,引導家長積極正確履行監護職責,共同守護孩子健康成長。
接下來,“茉莉姐姐”家事輔導調解中心暨家庭教育指導中心將配合法院參與涉未成年人疑難婚姻家庭糾紛案件的觀察、輔導、調解、矛盾化解等工作,提出觀察輔導意見建議,引導家長強化監護意識,樹立科學文明育子理念,共同創建平安文明家庭。
當前,福州市縣兩級婦聯不斷加強與法院、檢察院的合作聯動,已在全市范圍內設立了8家家庭教育指導中心(站)。
據介紹,早在2021年,福州市婦聯聯合市中院、倉山區人民法院在倉山區人民法院家事法庭(蓋山法庭)實施了福州市“茉莉姐姐”家事輔導調解中心試點項目,該試點項目實施一年來,已為469對糾紛當事人提供法律和心理疏導服務,成功促使160多對糾紛當事人達成調解。(吳軍華 李菁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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