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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安溪:類案檢察建議助力公安機關規范辦案

2022年08月22日10:25 |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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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三類案件有了辦案提示清單

“發出檢察建議后,危險駕駛、強奸、故意傷害三類案件平均審結時限提速,‘案-件比’明顯優化!”拿到今年上半年辦案數據統計,福建省安溪縣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劉繼偉難掩欣喜。而這次由點及面的檢察建議,源於該院辦理的一起醉駕案件。

2021年10月的一天,王某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其血樣中檢出乙醇濃度為182.36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同年12月,該案被移送至安溪縣檢察院審查起訴。案情看似簡單,然而,辦案檢察官在細致審查后卻發現了疑點:在當事人血樣提取登記表中,消毒液一欄赫然寫著:安爾碘。“使用含有酒精的安爾碘消毒液採集血樣,可能會污染樣本,導致鑒定結論偏差。”承辦檢察官當即調取執法錄像,補充相關証據,還原採血過程。原來,因輪值護士筆誤,不慎將無酒精成分的“安爾碘-Ⅲ”記載為“安爾碘”,造成証據瑕疵。補強証據后,安溪縣檢察院將該案提起公訴,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對王某判處刑罰。

“以往危險駕駛案平均審結時限隻需6天左右,而這起並不復雜的醉駕案適用簡易程序辦理,卻用時20天。這是個案偶發還是共性問題?”今年3月,安溪縣檢察院對類案展開分析統計,發現公安機關辦理的危險駕駛案件中有15%以上存在採樣不規范、証據收集不及時等問題。為此,該院從更新辦案理念、規范辦案流程、排查取証中存在的瑕疵和容易忽視的問題等方面,向安溪縣公安局制發檢察建議。

一個月后,安溪縣公安局發函回復,對檢察建議內容全盤接受、逐一答復,並制定相應的整改方案。據悉,除危險駕駛案件外,安溪縣檢察院還對強奸、故意傷害類刑事案件進行專項梳理,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向該縣公安局制發類案檢察建議。收到檢察建議后,該縣公安局就30余個問題制作辦案提示清單,將規范理念、証據標准傳遞至一線辦案民警。(記者 張仁平 通訊員 吳世舜 劉彬玲)

(責編:江葦杭、張子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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