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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補助90%  福建這五類困難群體可獲醫療救助

2023年02月02日14:13 | 來源: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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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最高補助90% 五類困難群體可獲醫療救助

從1月1日起,福建省實施新的醫療救助制度,對救助對象特殊門診和住院政策內費用個人自付部分實行分類分檔救助,最高補助90%。聚焦減輕困難群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日前,《福建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細則》出台,確保各項醫療救助政策落到實處。

去年8月,福建省出台《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此次出台的《實施細則》,在科學確定對象范圍、費用范圍、救助標准,實施分類、分檔救助的基礎上,對醫療救助的實施流程重新定位、設計、整合、優化,明確操作流程、實施路徑、職責分工。並特別明確了對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實行動態篩查與個人申請相結合方式,全方位、全流程對醫療救助的各環節進行規范統一。此外,進一步明確了高額醫療費用監測推送的標准及程序。

據悉,符合救助條件的困難職工和城鄉居民包括五類人員:第一類,特困供養人員、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第二類,縣級以上地方政府相關部門認定的重點優撫對象、革命“五老”人員、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成員、重度殘疾人﹔第三類,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納入鄉村振興部門監測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員、脫貧(享受政策)人員﹔第四類,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第五類,不符合上述四類救助對象條件,但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大病患者(簡稱“因病致貧重病患者”)。《實施細則》規定,第一類至第四類人員實行依名單按規定救助,無須另外申請。第五類因病致貧重病患者實行家庭經濟狀況認定和依申請一次性救助制度。

記者從省財政廳獲悉,2020年以來,全省財政每年投入超9億元用於全省城鄉醫療救助。今年起,福建省分5檔對救助對象特殊門診和住院政策內費用個人自付部分予以救助。對第一類、二三類、四類、五類救助對象,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保障后,其特殊門診和住院政策內費用個人自付部分,省財政分別按照90%、70%、60%、50%標准給予補助。(記者 王永珍) 

(責編:陳楚楚、張子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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