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察机关:做好“四大检察”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吴新华 张仁平

2020年01月13日15:42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这是一组来自福建检察2019年度的信息——

省检察院制定实施的服务保障台胞台企“18条”意见,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福建检察首创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机制促进解决治理难题,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

泉州市丰泽区检察院办理的某企业高管职务侵占罪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首批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四个典型案例之首。

武平县检察院办理的王某兴等人虚假劳动仲裁监督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第十四批指导性案例。

漳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郑某性侵养女案,被全国妇联评为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在福州长乐,一起因邻里土地纠纷引发的斗殴事件,在检察环节化解了矛盾,案结后,当事人又坐在一块喝茶了。

在南平武夷新区,94名农民工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拿回了被拖欠的489万余元工资款。

在莆田市涵江区一乡村,三份检察建议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近二十年堆积起来的垃圾山被移走了。

……

每一则信息,都连着群众的生产生活,群众从中体验到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与检察机关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紧密相连。

“四大检察”职能涵盖“十大检察业务”,形成了新时代检察监督新格局。“要把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转化为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展现检察担当,贡献检察智慧,注入法治力量。”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表示。

做优刑事检察,群众安全感更强了

23年前,发生在光泽县的一起重大恶性案件,经福建检察机关呈报最高检核准追诉、南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2019年8月,一审法院对李某明等4名被告人所涉抢劫、故意杀人、强奸等罪名,分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死刑不等的刑罚。

在追诉办理此案过程中,南平市检察院组成专案组提前介入,深入案发现场,提出补充侦查意见65条,补查收集证据就达7本卷宗,最终形成环环相扣的证据链。

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和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让打击犯罪更有力,指控更精准,监督更有效。做优刑事检察,就是要让公平正义来得更快更早些,全省检察机关为此而努力。

优质高效办理案件,是做优刑事检察题中应有之义。以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为例,我省各级检察院领导带头办案,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按照“是黑恶犯罪,一个也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也不凑数”的要求,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推动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实到位,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受到严惩。

扫黑除恶,严惩犯罪,还要标本兼治,着力治乱固本。推动源头治理,全省各沿海、沿江检察机关分别开展打击非法采砂、流域整治专项工作。在推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省检察院组织开展涉村(居)基层政权黑恶问题调研分析,各地检察院协助有关部门持续对重点村(居)党组织进行整顿、对村(居)“两委”班子开展“回头看”,推动解决黑恶势力腐蚀干扰村(居)基层政权等问题。

运用机制和改革成果,是福建检察机关做优刑事检察的一大特点。省检察院与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制定类案证据证明标准,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庭前会议、证人出庭作证等制度,强化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把关、过滤作用,以高质量的刑事检察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落到相关业务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力度。通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给予程序上从简或者实体上从宽处理,实现有效惩治犯罪、提升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社会和谐。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26417件33485人,占同期办结案件数的50.6%,被告人服判率92.1%。

——对人民群众来信做到件件有回复。福建省检察院党组将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作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载体, 作为“一把手”工程和全院性工作来抓,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了群众来信“一体化、快处理、零积存、早回复”的目标。

——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地有声。在打击校园性侵犯罪的同时,福建省检察院联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在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各地检察机关围绕未成年人防性侵、防校园欺凌等主题,联合教育、团委等部门开发针对教职员工及家长的普法课件,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管理漏洞等校园安全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做强民事检察,当事人获得感更足了

“我们的诉求是对全额支付一年两个月物业费的判决不服申请监督,没想到,省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在办案中把后面近六年的物业费一并调解结案,减少了讼累,得到当事人双方的认可。”申诉人福州一家民营科技公司以自身的诉讼经历,体验到公平正义带来的司法获得感。

这是省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福州软件园多家民营企业申请监督系列案件中,主动引导当事人消除积怨达成和解,妥善化解了该科技园区中多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既了却当事人的烦心事,又稳定了企业经营秩序。

做强民事检察,多办案是硬道理。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加大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力度。办案中,民事检察部门建立案件备案审查机制,注重提高监督的精准度和影响力,力求达到最佳办案效果。

民事检察关乎民生民利。践行司法为民,福建检察机关突出监督重点,着重办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事案件。如,加强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厦门湖里区院、南安市院针对未成年人被家暴虐待的情形,启动申请变更、剥夺监护权的支持起诉工作,获法院判决支持。

据介绍,全省检察机关深化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和“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2019年共帮助859名农民工追讨欠薪2165万元。南平市检察机关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摸排相关线索。明溪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会签《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和法律援助工作联系机制的规定》,对农民工讨薪案件调解、法律援助、支持起诉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做强民事检察,福建检察机关与职能部门联手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积极与法院、公安机关等进行沟通协调,建立虚假诉讼监督协作机制,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省检察院与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联合出台了《关于防范和查办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了虚假诉讼的概念、防范重点领域、责任追究和建立协作机制等内容,从省级层面推动形成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工作合力,推动惩防虚假诉讼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在纠正个案的基础上,福建检察机关注重加大对同类案件的深入挖掘,分析违法行为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由个案监督转向类案监督,以点带面,深挖系列案件,扩大查处“战果”。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组织对司法确认案件进行全面系统排查并发出类案监督检察建议,有效纠正了18起假借农民工讨薪为名的司法确认案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万余元,6名涉案当事人被刑事立案侦查,其中1名涉案当事人因虚假诉讼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取得良好监督效果。武平县院办理的王某兴等人虚假劳动仲裁监督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第十四批指导性案例。

(责编:林东晓、吴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