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2020年01月14日14:23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51万个,从业人员20.56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74.9%和160.0%(详见表5-4)。

表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万人)

合 计

15115

20.56

居民服务业

6486

9.30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6367

5.61

其他服务业

2262

5.66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4%,外商投资企业占0.4%(详见表5-5)。

表5-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万人)

合 计

15115

20.56

内资企业

15039

20.41

国有企业

40

0.09

集体企业

89

0.08

股份合作企业

3

 

联营企业

13

0.01

有限责任公司

933

2.39

股份有限公司

97

0.13

私营企业

13839

17.67

其他企业

25

0.02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51

0.08

外商投资企业

25

0.08

(责编:陈楚楚、张子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