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0年02月05日18:14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南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1号通告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福建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一级应急响应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级各部门对所有2020年1月8日以来从湖北(武汉)等重点地区返南、来南人员及其密切接触人员实行摸排、报告及管理制度。

二、2020年1月8日以来从湖北(武汉)等重点地区返南、来南人员及其密切接触人员应主动在村(社区)或酒店做好信息登记,报告健康情况,自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与外人接触,早晚两次测量体温,全力配合相关管理。

三、在疫情存续期,请市民做好个人防护,减少探亲访友和不必要的聚餐,尤其是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外出活动必须佩戴口罩,降低呼吸道感染风险。要认识旅行风险,避免去已有疫情的地区旅游和居住。

四、从湖北(武汉)等重点地区返南、来南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佩戴口罩,第一时间拨打120由医疗机构专业处置;其他人员到南安市所在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就诊。

五、一旦被确诊或怀疑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将按有关规定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采取14天的集中医学观察。

六、在疫情存续期,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附:各职能部门举报电话

卫健局:86382421

交通局:86366801

市监局:12315、86378315

商务局:86382206

公安局:110、86399000

教育局:86367800

发改局:12315

工信局:86382211

(责编:吴舟、张子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