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厦门3月23日电 近日,按照福建省总工会打造“十分钟服务圈”建设共享职工之家“125”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厦门市总工会为进一步推进共享职工之家建设,将对共享职工之家工作建立台帐制度和申报星级评定,达到标准的将获得厦门市总工会1万元/家的补助。
厦门共享职工之家是推进“爱心厦门”建设的一项长期工作。按照工作目标,厦门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产业工(联)会将创建共享职工之家示范点,推动创建至少一家创新型共享职工之家,并指导建设1-2家主体型共享职工之家。力求在布局科学化、建设多元化、服务精准化、人员社会化、投入常态化的总体构想下,就近依托现有的工会驿站、党群中心、园区驿站、四点半学校、法律咨询室、志愿服务工作站等办公场所、硬件设施,为小微工会组织提供共享场所和服务。
据悉,共享职工之家还将建立台帐制度,做好经费保障、制度规范、防疫消毒、环境保洁、设备检修、消耗品补充、书报更新、物品保质期检查等维护工作,责任明确到人。
共享职工之家可申请星级评定,申报标准参照当年度厦门市工会“达标创优”活动星级职工之家的考评标准。凡是验收复核合格且共享项目达到五个或五个以上的共享职工之家,都可获得厦门市总工会拨款给予的硬件设施、耗材、活动经费等补助费1万元/家。
其中,建设、改造费用较高、使用效果良好的共享职工之家,还可获得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各产业工(联)会酌情给予的一定建设费用投入或人员经费常态化的补助。
自2018年5月开始建设共享职工之家以来,厦门市总工会积累了不少好经验、好做法。如,“共享职工之家地图”的开设就方便了职工群众对共享职工之家具体地址和开放时间的了解。随着共享理念的扩大,学习之家、活动之家、法律之家、爱心之家等丰富的共享项目进一步满足了职工不断增长的多样化、专业化和个性化的需求。
目前,厦门市已建成24家共享职工之家,在为职工提供就近、便捷、高效服务的同时,扩大工会服务职工范围,切实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和吸引力。(陈博 林盈 邓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