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枫桥经验”遇上公益诉讼 福州检察会有怎样的创新?

——“四个一”凸现福州公益诉讼检察成效

2020年05月15日14:33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第一批试点单位,2015年7月以来,福建省福州市检察院尝试将公益诉讼检察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并列为“四大检察”统筹推进,紧盯损害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职、狠抓办案、维护公益,办理的多个案件入选全国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全省十大生态保护领域和十大食药安全领域典型案例等,取得良好成效。该院创立的“福山福水检察蓝”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工作品牌,获评2019年度全国检察新媒体品牌二十强。截止今年4月,全市检察机关已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诉前检察建议838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0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件。

一项首创机制获得全国推广

当“枫桥经验”遇上公益诉讼会有怎样的创新呢?2017年3月,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在办理古槐镇政府垃圾堆放场污染环境行为不依法履行职责案中发现,两个月的检察建议回复期已到,尽管当地政府有强烈的整改意愿,但垃圾成山、污染环境的现象仍未得到有效改善。

提起公益诉讼?承办检察官认为,对垃圾堆放场整改需要的不仅是清理,新产生的垃圾该往哪里运,该如何科学处置,除了需要当地政府履行监管职责,还需要当地环保、住建、农业等多个部门共同配合。简单一诉了之,就是胜诉,如何执行也是难题。

困难在基层,创造力也在基层。借鉴“枫桥经验”“矛盾不上交”的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长乐区检察院大胆尝试,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负责人、人民群众代表等召开圆桌会议,共同探讨整改举措。经过17天努力,违法堆放四年、占地3亩的4500吨生活垃圾被顺利清理,推动当地建立2个垃圾收集站和1个中转站用于日常垃圾的科学处置。案件的成功办理得益于检察机关主动将枫桥经验应用于司法实践。

福州市检察院及时总结这一经验做法,形成制度指引,出台《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的实施意见(试行)》获福建省检察院转发。2018年3月,最高检在《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介绍了福建省诉前圆桌会议机制及长乐区首起案例,明确提出要总结推广诉前圆桌会议等经验做法。

一次央视亮相得最高检领导批示肯定

2018年10月,央视新闻频道《法治在线》节目播出的专题片《为了1500名幼儿》,引发广泛关注。在福建省福清市,三起“黑校车”危险驾驶案打开了涉及1500余名幼儿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潘多拉盒子。经前期摸排、实地调查,承办检察官发现福清辖区竟存在16所无证幼儿园未经审批擅自开班办学。福清市检察院当即向无证幼儿园所在的7个镇(街)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引起当地党委、政府高度关注,福清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最终促成其中3所幼儿园经整改后通过审批,其他不符合条件的幼儿园依法取缔,在读的1500余名幼儿均根据家长意愿安置到了有资质的幼儿园就读。这是检察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在“等外”领域首次探索,也是检察机关依托刑事案件办理发现监督线索维护社会公益的又一典型案例,案件的成功办理获最高检检察长张军批示肯定,要求作为典型案例总结宣传。

一封检察长致信激发办案热情

2019年10月,以全国检察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福州市检察机关创造性地将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刑事检察职能与公益诉讼职能整合,由单独的内设机构统一行使,为有力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提供了机构保障。

为推动公益诉讼深入发展,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给每位基层检察院检察长致信,要求各基层院检察长将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高度重视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工作,投入精干力量,聚焦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和古厝文物保护等重点领域,切实加大办案力度。

当年,福州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主要办案指标位居全省第二,开展的“福州古厝”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涉军英雄烈士保护等专项工作,出台的闽江流域(福州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检察工作协作机制,为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有益思路和借鉴。

一次典型推介引起全国瞩目

2020年4月,最高检召开全国“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总结会议,长乐区检察院作为全国唯一基层检察院在最高检总结会上作经验发言,办理的沿海餐饮店违法排污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赢得全国瞩目。

福州地处我国东南沿海,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海上福州”决策部署,2019年以来,福州市检察机关积极部署开展“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综合运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多项职能,切实强化对涉海洋资源全方位司法保护,指导沿海基层检察院针对各自海域特点,开展了临海海鲜酒楼排污、滩涂养殖垃圾随意堆放、保护红树林、过度养殖导致沙滩退化等一系列小专项,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20件,发出检察建议19件,采纳整改率达95%,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督促保护海域1400亩,督促侦查机关立案涉海洋犯罪5人,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7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件次,批准逮捕28件69人,起诉16件63人,相对不起诉7人,取得了较好法律效果和生态效果。(刘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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