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巡礼”系列访谈

履行行政审判职能 助推政府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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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罗志沙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罗志沙做客人民网福建演播室。人民网 王铣摄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罗志沙做客人民网福建演播室。人民网 王铣摄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2021年03月24日15:54

编者按:

2020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收官之年。为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展示福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展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形象,不断推动全面依法治省进程,推动福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与人民网福建频道共同推出“依法治省 政府先行——福建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巡礼”系列访谈。

本期的访谈嘉宾是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罗志沙。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由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人民网福建频道推出的“依法治省 政府先行”系列访谈,我是人民网主持人张萌。今天做客我们演播室的嘉宾是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罗志沙,罗副院长,您好!

罗志沙: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总体目标是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而法院是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部门。对于老百姓来说,法院有一句话耳熟能详,叫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那么,在纲要实施六年以来,福建法院是如何立足服务百姓,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请罗副院长先跟我们介绍一下。

罗志沙:自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来,福建法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职能作用。通过健全审判机制,深化行政案件管辖改革,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体系,强化府院良性互动等举措,不断延伸司法功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主持人:怎么理解行政诉讼对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罗志沙:行政诉讼能够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6年来,福建法院法院在推进行政诉讼中,认真履行行政审判职能,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并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着力公正司法,加强行政案件审理。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严格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全省法院6年来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64730件。

二是着力服务“放管服”改革,推动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着力司法为民,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加强对涉土地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政案件审理。

四是着力共建共治共享,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坚持和完善行政审判白皮书和司法建议制度。6年来,全省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747份。2018、2019年全省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均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和福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主持人:福建法院在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方面赢得了社会普遍好评,那么都有哪些经验和亮点?

罗志沙:近年来,福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与行政机关互动联动,大力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将大量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是创新行政争议基层化解模式。泉州市泉港区政府和泉港区法院、丰泽区法院、洛江区法院在全省率先联合成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打造“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全程全域、共治共赢”的行政争议化解“泉港样本”。

二是实行重点项目行政争议集中调处。宁德两级法院与宁德市政府成立司法与行政多元调处中心,精准服务保障上汽宁德基地建设。

三是加大与行政部门诉调对接力度。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与26家部门和行业联合出台了诉调对接意见,充分发挥各部门行业参与多元解纷的积极性,有效减少了行政争议进入诉讼领域。

四是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时总结推广泉港地域化、宁德项目化行政争议调处模式,在全省范围内积极推进行政争议调裁工作,形成全省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新格局。

主持人:早些年,人民群众对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问题反映比较强烈。为解决这个问题,福建法院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呢?

罗志沙:早在2015年9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了行政案件管辖改革,2020年1月又对管辖改革方案进行完善,推出了福建省行政案件管辖改革的2.0版。福建省行政案件管辖改革,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实行集中管辖。每个中院辖区选出3-6家基层法院作为集中管辖法院,由集中管辖法院集中交叉受理本中院辖区内基层法院的一审行政案件。

二是开展交叉管辖。根据两大协同发展区规划,构建闽东北、闽西南两个司法片区,中院一审行政案件在本司法片区内实行异地交叉管辖。

三是优化级别管辖。探索将中院一审信息公开案件和部分涉外、涉港澳台行政案件审理权下移,并指定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受理部分中院一审行政案件。

四是完善配套保障。为确保管辖改革顺利推进,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还制定了16项配套保障机制,形成了严密完备的行政案件管辖改革制度体系。

通过行政案件管辖改革,有效解决了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问题,行政案件审判质效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增强。

主持人:依法行政是打造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下一阶段,福建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有什么样的规划呢?

罗志沙: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福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需要,不断创新发展,着重在四个“新”上下功夫。

一是在服务保障大局上要有新作为。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推进府院良性互动,强化行政审判服务保障。

二是在行政案件管辖改革上力求新发展。及时总结经验,持续深化行政案件管辖改革,不断优化全省行政审判资源配置。

三是在规范诉权行使上实现新突破。强化行政案件诉源治理,在依法保障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的同时,积极探索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等滥用诉权行为进行规制。

四是在行政争议化解上取得新成效。以全省诉非联动中心建设为抓手,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各地各部门化解行政争议的优势,大力提升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成效。

主持人:应该说,推进行政审判工作,能够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能够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好的,今天非常感谢罗副院长做客我们的演播室,和我们分享了福建法院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罗志沙:感谢广大网友对福建法院的关注和支持。

主持人:好的,今天的节目就是这样,感谢关注,再会。

罗志沙:再会。

(叶青卿、兰志飞、张萌、詹伟业、王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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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巡礼”系列访谈开篇词:依法治省 政府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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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林东晓、钟巧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