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國家統計局福州調查隊獲悉,2019年,福州市區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上漲2.5%,構成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的八大類商品價格同比“七漲一降”。
其中,食品煙酒類上漲7.1%,其他用品和服務類上漲3.9%,衣著類上漲1.4%,教育文化和娛樂類上漲1.3%,生活用品及服務類上漲1.3%,醫療保健類上漲1.0%,居住類上漲0.4%,交通和通信類下降1.3%。
2019年12月,福州市區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上漲4.0%,構成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的八大類商品價格同比“五漲二平一降”。其中,食品煙酒類上漲12.2%,其他用品和服務類上漲5.0%,生活用品及服務類上漲1.5%,醫療保健類上漲0.9%,教育文化和娛樂類上漲0.7%,居住類、交通和通信類持平,衣著類下降0.7%。(福州晚報記者 江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