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福州1月29日電(陳藍燕)最近,不斷有人提到:使用過的口罩該如何處理?28日,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福建省衛生和健康委員會聯合發布關於加強廢棄口罩規范處置等有關事項的緊急通知。
通知如下:
一、規范設置廢棄口罩定點收集桶。各地城鄉環衛主管部門督促環衛保潔企業或社區、村委會在城鄉社區、鄉村原垃圾投放點設置專用廢棄口罩收集桶,並在桶上張貼明確標識,引導群眾定點投放。
二、規范投放廢棄口罩。收集桶要內設塑料袋內襯,廢棄口罩應准確投入收集桶中。在家中丟棄廢棄口罩的,應使用密封袋或保鮮袋將口罩密封后,再投入收集桶。環衛保潔人員對收集桶內的塑料袋在收運過程中要包好扎緊。
三、嚴禁廢棄口罩重復使用。對投放收集桶的廢棄口罩,一線環衛作業人員應採取剪刀剪破、潑洒有色液體等辦法對其進行毀壞,防止被回收和重復使用。一線環衛作業人員應規范佩戴口罩、手套、護目鏡,並建議穿戴帽子、一次性雨衣。要求勤洗手、勤消毒,避免受到感染。
四、加強垃圾及時清運。廢棄口罩要日產日清,每日收集運輸不少於二次。垃圾收集桶、清運點、運輸車輛、轉運站必須及時進行消毒。
五、強化垃圾處理監管。加強對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置全過程監管,嚴格實行無害化處理。嚴禁醫療廢棄物混入生活垃圾處理系統。疫區、醫院、醫療觀察點的垃圾嚴格按照醫療廢棄物管理,規范處置。
六、強化責任落實。各級環衛、衛健主管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協調,共同督促廢棄口罩的規范處置工作落實。各地要宣傳到位,強化公眾監督,確保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