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福建省將實施2020年海洋伏季休漁制度。從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發布的通告來看,今年的伏季休漁政策與前兩年相比沒有太大變化。
根據通告,伏季休漁對象為除釣具外的所有作業類型,以及為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捕撈輔助船。
5月1日12時至8月1日12時,全省海域禁止燈光圍(敷)網、張網、刺網、桁杆蝦拖和籠壺作業。北緯26度30分至“閩粵海域交界線”的福建海域從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北緯26度30分以北的福建海域從5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禁止拖網、雜漁具和圍網(圍繒)作業。
兼作不同作業類型的漁船,休漁時間從5月1日12時至最晚結束的作業為止。
捕撈輔助船休漁時間為:北緯26度30分至“閩粵海域交界線”的福建海域從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北緯26度30分以北的福建海域從5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確需在最長休漁時間結束前為一些對資源破壞程度小的作業方式漁船提供配套服務的,由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報農業農村部批准后執行。 (記者 郭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