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晉安區享有福州后花園的美稱,這裡森林資源豐富,生態環境優越。如何在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做好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福州市晉安區檢察院聯合相關部門開展“禁野”行動,用檢察力量交出答卷。通過聚焦犯罪行為打擊、公益損害恢復、法治宣傳教育等,全面打擊“野味”產業,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
“公檢聯動”創新協同監督新理念
晉安區檢察院積極會同晉安區森林公安建立聯動執法、普法、預警機制,通過開展聯合執法、普法行動明察暗訪,強化源頭執法警示,督促市場經營者、餐飲單位業主等切實落實主體責任。
5月19日,晉安區檢察院會同福州市森林公安局、晉安森林公安等多部門,前往鼓嶺旅游度假區開展保護野生動物與林地資源檢查暨普法宣傳活動。在執法檢查中,發現一家餐館存在利用野生動物別稱或暗示性用語的菜譜招攬、誘導顧客等問題,督促餐廳營業者立即整改、規范菜譜用詞、依法經營。
“檢察建議”加大督促履職新力度
該院加大保護野生動物公益訴訟專項監督力度,督促行政主管部門直面野生動物捕獵、養殖、運輸、經營等全產業鏈行政監管方面的漏洞和短板,協同走好野生動物公益保護“最后一公裡”。
5月25日,晉安區檢察院依托公檢聯動執法機制,深挖涉嫌售賣野生動物線索。經聯合專項檢查、實地走訪詢問,發現轄區內兩家農家飯庄倉庫共存有眼鏡蛇活體1隻、野豬肉肢塊凍體11塊、果子狸凍體1隻,棘胸蛙凍體15隻。經鑒定,上述動物均系《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內野生動物。
近日,晉安區檢察院對相關行政機關發出涉“野”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建議依法對農家飯庄非法經營使用野生動物行為進行處理,並加大轄區內酒樓、農家樂等場所檢查力度,全面打擊非法生產、經營使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行為,切實保護好自然資源。(程慧 邱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