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貫徹全國兩會精神

讓專門協商機構在基層治理中彰顯優勢作用

楊曉冬

2020年06月09日17:01  來源:人民網-福建頻道
 

在全國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汪洋指出:“我們要為實行中國式民主發揮作用、作出貢獻”,並強調“要提升人民政協專門協商機構的制度效能,推進具有共同思想政治基礎、共同目標追求、共同根本利益的政治共同體建設,更好為國家治理添助力、增合力。”對進一步發揮人民政協在國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

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環節。越是在基層,黨政工作的要事、民生改善的實事、社會治理的難事,與群眾切身利益越密切,需要處理的人民內部矛盾也就越多,就越需要發揮協商民主的作用。人民政協作為統一戰線組織、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機構、人民民主的重要實現形式,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要積極推動協商工作向基層延伸、委員履職向基層下沉,促進制度優勢轉化為基層治理效能。

一要鮮明凸顯專門協商機構協商這個主責主業

人民政協是專門協商機構,協商是專門協商機構參與基層治理的重要方式。要著力解決基層政協不同程度存在的定性模糊、職能模糊、責任模糊、工作方式模糊等問題,突出協商的主責主業。圍繞提高專門協商機構專門化程度和專業化水平,規范協商工作規則,從協商議題的遴選和確定、協商活動的准備和開展、協商會議的組織和召開、協商成果的形成和報送、協商意見的處理和反饋等方面,制定合理、具體、可操作的辦法和規程,用制度保証協商頻次、規范協商內容。

同時,要積極拓展協商平台、培育協商文化、營造協商氛圍,不斷提高協商成效,進一步專出特色、專出質量、專出水平,確保專門協商機構的優勢作用在基層得到有效發揮,切實扛起把所聯系群眾最廣泛最緊密地團結在黨的周圍、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旗幟下攜手前進的政治責任。

二要積極推動政協協商與基層協商的有效銜接

發揮好專門協商機構的作用,以基層協商民主的形式服務廣大群眾,既能夠讓政協協商與百姓“面對面”、與民意“零距離”,又可以為基層治理注入政協元素,通過拓展基層群眾參與政協協商的渠道,把各方面人員有序參與納入基層治理結構中,協助黨委政府在決策時尋求到最大公約數,推動基層群眾由“張嘴發牢騷”向“理性求共識”的轉變,基層治理由“干部說了算”向“大家商量辦”的轉變。

為此,在協商內容的銜接上,要立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注重選擇切口小、關聯廣、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議題作為協商重要內容,讓協商更加體現民意、貼近民生、增進民祉。

在協商形式的銜接上,要通過“不建機構建機制”和“請上來、走下去”的工作思路,立足各地工作實際,打造靈活多樣的協商“微平台”,不斷增強協商的開放度、參與面,形成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的秩序與氛圍,推動協商民主“飛入尋常百姓家”,實現政協協商與基層治理的“全時銜接”。

在協商機制的銜接上,要緊扣政協參與基層治理的薄弱環節,在議題確立、調查研究、活動組織、成果應用、考核評價等方面,積極探索建立有效制度機制,堅持把群眾路線落實到制定調研方案、組織委員參與、開展討論研究、形成調研成果等環節,構建黨政領導、政協委員、群眾代表三方協商的工作機制,切實把專門協商機構有效嵌入基層治理之中。

三要把凝聚共識擺在協商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

當前,我國正處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福建省正處在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的關鍵時期,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人民政協處於協商民主的第一線、國家治理的第一線,在有效發揮建言資政作用的同時,理應承擔起通過政協協商來形成和凝聚共識的政治責任。要進一步規范凝聚共識的基層程序、明確必要環節、拓展平台載體、創新方式方法、提高能力水平,切實把思想政治引領落實在履職的全過程、把凝聚共識體現在工作的各環節。

一方面,要在政協組織內部廣泛尋求共識,通過建立黨組織聯系界別、黨員委員聯系黨外委員機制,完善以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為主旨的專題學習座談、專項視察制度,建立寓思想政治引領於團結民主之中的談心談話工作機制,把調研視察、建言資政的過程,變成政協各參加單位和全體委員深刻理解把握黨的方針政策,認識黨的決策的正確性的過程。

另一方面,要面向社會努力傳播共識,建立健全界別委員聯系界別群眾制度,完善委員宣講工作機制,通過在社區鄉鎮設立“政協委員聯系點”,創建“委員會客廳”、委員講堂、委員宣講團等形式,鼓勵委員融入界別、深入群眾,做好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員”,當好反映群眾意願訴求的“信息員”。特別是在敏感點風險點關切點問題上,正面發聲、主動作為,實現聯系一界、影響一批、引領一片的效果,努力把黨和政府的決策部署落實下去,把蘊藏於人民群眾中的智慧力量凝聚起來。

作者:楊曉冬 中共福建省委黨校、福建行政學院第58期中青年干部培訓班學員,福建省政協研究室綜合處處長

(責編:陳楚楚、吳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