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題,好說好商量(第一落點·加強法治鄉村建設②)

——一名基層法官的鄉鎮調解故事

劉曉宇

2020年06月17日08:5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核心閱讀

如何提高基層調解糾紛的效率和效力,避免“說了不算、定了反悔”的問題?福建省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法院與公安、邊防、海事等部門以及沿海鄉鎮共同構建訴非聯動機制,探索“源頭預防為先、非訴機制挺前、法院裁判終局”的訴源治理,效果明顯。

“雙方各退一步好不好,賠償金額相差太大怎麼談嘛!”

放下三都鎮綜治辦的電話,福建省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法院訴非聯動中心負責人謝梁馬不停蹄趕到現場,費了很大功夫,才把雇主黃朝輝(化名)和工人王海(化名)拉坐在了一起。

糾紛由一場工傷引發。此前村委會、鎮綜治辦、司法所也有過多輪調解,拿出了多套方案,但黃朝輝和王海都不能達成一致。在這通急匆匆的電話聯系到謝梁前,王海正帶著一家老小,在鎮政府吵嚷,要求解決糾紛。

很棘手,那麼多次都沒調解好,謝梁來了,有啥高招?

卡 殼

蕉城區山多跨海,三都澳海域是閩東龍須菜等藻類的最大養殖區域,“三菜”(龍須菜、海帶、紫菜)養殖是當地人重要的致富產業。蕉城區三都鎮的黃朝輝就是當地龍須菜養殖戶,王海是他雇用的養殖工人。去年7月,在加工龍須菜時,王海不慎受傷,導致右手手臂及無名指多處骨折。

海上漁排戶戶相鄰,形成事實上的“海上鄉村”。這樣的意外和糾紛,在海上養殖中並不鮮見。如何為村民提供法律服務、及早化解矛盾糾紛?當地建立起一套由法院與公安、邊防、海事等部門以及沿海鄉鎮共同參與的聯動機制,探索形成了“源頭預防為先、非訴機制挺前、法院裁判終局”的訴源治理新實踐。

這次,這套機制再次運轉起來:海洋與漁業部門第一時間收到了村裡報送的信息,立刻協調救援和送醫。接著,在對接協調下,王海住院兩個多月的醫療費用共計5萬元,全部由黃朝輝支付。

一切似乎都很順暢。

然而,等談到工傷的賠償問題時,就沒有那麼順利了。

“后續賠償得20萬元!”傷情逐漸好轉的王海提出,自己是家裡的主要勞動力,傷情影響了正常生活﹔黃朝輝也感覺委屈,前期醫療費已經花費了不少,“我們也只是普通養殖戶,賠償額太高,實在難以承受。”

三都鎮司法所聯合鄉村調解員,以海洋與漁業部門提供的現場照片、視頻為依據,開展調解。一次協商,不成﹔換種方案,依然談不攏……幾次調解相繼“卡殼”,讓王海和家屬不願通過調解解決糾紛,“我不接受調解了,就住在鎮裡,不信解決不了問題!”

裁 定

事情緣由這麼梳理下來,謝梁心中就有了底:“老王啊,你和老黃之間的賠償金,是民事問題。咱們可以先進行人民調解,實在調解不成再起訴嘛!你要是擾亂公共秩序,弄不好是要被追究法律責任的!”

謝梁提到了違法問題,讓王海犯了嘀咕:本來是佔理的事兒,可別最后弄到沒理,觸犯法律可就得不償失了。但王海更擔心的是:“我們賠償金額說不到一塊兒。還有,現在談賠償都這麼困難,真要達成了調解,后面老黃不認賬怎麼辦?”

一句“不認賬”,讓謝梁找到了解決問題的契機:“這你放心,我們可以走人民調解、司法確認程序,你們雙方的調解協議,我們法院來裁定確認,這樣也有了法律效力,他最后不認賬的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仔細一琢磨,感覺事情有希望,王海平靜了下來:“那咱就再坐下聊聊這個事兒,我也不是不講理的人,賠償合理就好說。”

擺事實、講道理、論法律,雙方一番思量,各有退讓,最終確定了8.7萬元的賠償額。簽字確認后的調解協議書,送到了蕉城區人民法院﹔幾天后,蓋章確認的《民事裁定書》也生效了。

“法院蓋了章,就不怕黃朝輝會反悔。”拿到調解書和裁決書的王海,心裡踏實。

聯 動

眼看到了雙方約定的最后期限,王海又找到了謝梁,尋求幫助:“對方還有3.7萬元沒賠付,你看可咋辦呦!”

“好的,我們馬上司法介入,稍等。”放下手中正在看的卷宗,謝梁與黃朝輝接通了電話。

電話裡,謝梁告訴黃朝輝,《民事裁定書》不僅列有雙方的調解條件,也列有約束反悔違約的舉措: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這份裁定書和法院判決書的法律效力是一樣的。老黃,你拿出裁定書,看最后,裁定適用的法律條文就在后面列著哩!”

黃朝輝連連稱是。半小時后,隨著手機短信的提示音,尾款到賬。王海給謝梁打來電話:“事情最終解決了,感謝謝法官!”

“很多村民不願意調解,怕對方反悔﹔也不願花錢走訴訟,怕費用太高。將訴非聯動機制挺在前面,通過司法確認讓調解協議擁有和判決一樣的效力,可以防止‘說了不算、定了反悔’的問題。”謝梁說。

那麼,訴非聯動,法院提前介入,會不會導致法官工作量更大?

“恰恰相反,”蕉城區人民法院辦公室負責人張忠廉說,“如果鄉鎮民事糾紛不經調解或調解不成,都進入訴訟程序,那我們壓力才大呢!過去很多糾紛調解后,當事人又反悔,最后還要起訴到法院,白白耗費前期基層調解的人力物力。訴非聯動,避免了很多無用功。”

據了解,推行訴非聯動前,蕉城區人民法院共有39名法官,每名法官的年平均案件審理量達到326件。推行訴非聯動后,該法院去年一年和今年前5個月分別調解案件214件和137件,案件的審理也從高數量向高質量轉變、從高效率辦案向高效益結案轉變。

“矛盾糾紛出現在哪裡,聯動調解就延伸到哪裡。”蕉城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張海光說,“聯動的關鍵還是建立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充分依靠法院、基層調解員、鄉村、司法所、綜治辦等多方力量,讓訴源治理系統化,變成聯合行動。”

本期統籌:陳亞楠

 

《 人民日報 》( 2020年06月17日 04 版)

(責編:陳楚楚、陳藍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