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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街頭整齊排放的共享單車。廈門市執法局供圖 |
人民網廈門6月18日電(陳博)6月17日,廈門市城管部門開出了《廈門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辦法》正式實施以來的首張違規停放車輛處罰單,罰款金額50元。
據悉,目前執法人員主要針對廈門市政府、廈禾路(開禾路)路口等共享單車停放比較集中的25個潮汐點,對停車不進框、違規騎行等不文明行為進行宣導糾正。在發現違法行為后,執法人員會通過執法記錄儀進行全程錄像,固定証據,依法調查取証並查處,如遇到拒不配合的情況,通過共享單車管理企業調入內檔,查詢共享單車騎行軌跡與使用人的基本情況。
廈門市執法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市民在嚴管區域(路段)內使用完共享單車,應有序停放在施劃的停放區域內﹔在其他區域(路段)使用完共享單車也應有序停放,不得佔用機動車道、綠地、隔離帶、無障礙設施等區域和設施,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正常通行。
數據顯示,截止6月15日,廈門市市、區兩級行政執法部門共出動執法人員390余人次,共享單車運營企業出動運維人員1860余人次,以25個共享單車潮汐點位為重點,組織開展“文明騎行、規范停放” 集中宣傳引導活動,共分發相關宣傳材料6.5萬余份,勸導糾正不規范停放行為1.6萬余次,規整共享單車11.8萬輛次,調度淤積單車2.3萬余輛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