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場監管部門發布政務新媒體使用紀律:不得以工作名義隨意建群

2021年04月13日17:11  來源:人民網-福建頻道
 

人民網廈門4月13日電 (張萌)“未經審批不得私自開設微信公眾號”“不得以組織名義通過各類渠道要求單位工作人員投票、點贊及朋友圈轉發”“不得以工作名義隨意建群”……近日,福建省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於嚴明政務新媒體使用紀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杜絕“指尖上的形式主義”,為基層各單位減負。

該《通知》共包含6項內容,它們分別是:第一,各單位未經審批不得私自開設微信公眾號。同時規定,該局宣傳教育處作為微信公眾號牽頭管理部門,負責全系統微信公眾號的開通審核、運營指導、監督管理。

第二,微信公眾號不得要求基層強制關注,不得將微信公眾號使用與考核排名挂鉤,不得單純以粉絲量或完成轉發、點贊、閱讀量作為考核內容或通報完成情況。

第三,各單位不得開展《中共廈門市委辦公廳 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公布市級考核檢查、評比表彰及認定類項目清理結果的通知》規定之外的評比表彰或網絡投票評比活動﹔

第四,不得以組織名義通過各類渠道要求單位工作人員投票、點贊及朋友圈轉發。

第五,不得以工作名義隨意建群。建工作群前要經相關領導同意,發起人作為工作群責任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進行管理。一項工作不得重復建群,不得硬性要求點到、打卡。對臨時性、階段性工作群在工作完成后應及時解散。

第六,不得制作、發布、傳播違反黨的紀律、法律法規規定的網絡信息或者其他信息。

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督查處有關負責人表示,此番公布的政務新媒體使用紀律,旨在通過制度明晰,切實有效地減輕工作人員負擔,同時提高政務新媒體的利用效率。 

(責編:陳楚楚、鐘巧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