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檢察院、福州市公安局晉安分局、福州市晉安區教育局、學校、社工組織及家庭教育指導師共同參與的“督促監護令”頒發會和“檢察長訓誡會”在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檢察院舉行。晉安區檢察院檢察長陳喆向即將年滿14周歲的小鬆(化名)監護人送達福建省首份由檢察機關、教育部門等不同主體聯合制發的“督促監護令”,並依托晉安區未成年人綜合保護中心的社工組織和福建省心理協會的家庭教育指導師,為小鬆的監護人提供強制親職教育。
據了解,小鬆上幼兒園時父母離異,小鬆由父親撫養,之后跟隨父親和奶奶共同生活。2020年9月至2021年4月,在校讀書的小鬆屢次違反校規校紀,發生“臨界犯罪”行為。為引導孩子回歸正途,學校曾多次聯系小鬆父親希望到校溝通協調提出解決辦法,都被屢次拒絕。
最后,學校為和家長約談而不得不通過派出所強制傳喚其監護人。在經過強制傳喚和多次與家長溝通無果情況下,學校尋求晉安區教育局幫助,教育局在接到小鬆學校的請求后,向檢察機關發出“聯合行動信號”,於是就有了這場“督促監護令”頒發會和“檢察長訓誡會”。
小鬆的父母在訓誡會上作出表態,一定全力配合做好孩子的行為矯正工作,做好強制家庭親職教育。小鬆也表態想繼續完成學業,努力成為一名思想上進、行為端正的人。
據悉,“督促監護令”是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從2021年6月1日起正式發文推廣的,旨在發現監護人存在管教不嚴、監護缺位等問題時,針對性督促監護人有效履職,推動解決涉未成年人案件背后家庭監護不力的難點問題,促進落實家庭保護責任,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違法犯罪、避免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程慧 邱麗)